Discuz! Board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10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金花姐姐法律講堂】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继承叔、伯...

[複製鏈接]

1312

主題

1312

帖子

3956

積分

管理員

Rank: 9Rank: 9Rank: 9

積分
395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4-8-12 18:00: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21年,防城港市主妇结合會與防城港市状師协會联袂互助,针對主妇兒童事情特色,推出“金花姐姐法令课堂”線上宣講勾當,在防城港状師群體當選擇部門優异女状師介入到勾當中,阐扬專業女状師的上風,為泛博主妇、兒童解读婚姻家庭、未成年人庇护等民法典的热門問题,指导她們學法、用法、遵法,帮忙泛博主妇兒童依法维權,保障本身正當權柄,傳布法治正能量。

本月法令講堂: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担當叔、伯、姑、姨的遗產嗎 —简介民法典中的代位担當

大師好,這里是金花姐姐法令课堂,我是本期的主講人,广西精一概師事件所黄淑宾状師。

本期咱們的主题是:侄子、侄女或外甥、外甥女可以担當叔、伯、姑、姨的遗產嗎?今天請容许我率领大師解决這個問题。

咱們晓得,法定担當中第一顺位的法定担當人包括配頭、後代、怙恃,第二顺位的法定担當人包括兄弟姐妹、祖怙恃、外祖怙恃。孙後代、外孙後代其實不是法定担當人。担當起頭後,起首由第一顺位法定担當人担當,在没有第一顺位担當人的環境下,才由第二顺位担當人担當。其次,统一顺位的担當人担當遗產時,遗產通常是均匀分派。再者,固然孙後代、龜山抽化糞池,外孙後代不是法定担當人,但若其怙恃先于祖怙恃、外祖怙恃灭亡的,他們可以粉刺洗面乳,“代怙恃”担當祖怙恃、外祖怙恃的遗產。简略来講,這類環境在法令上就称為“代位担當”。

详细就是《民法典》第1128條第1款的划定:“被担當人的後代先于被担當人灭亡的,由被担當人的後代的晚辈直系血親代位担當。

咱們举個例子:甲師长教師與乙密斯有一個兒子叫大丙,大丙有一個兒子叫小丙,2015年大丙先于怙恃甲、乙灭亡,2017年甲先存亡亡,2019年乙密斯灭亡,二人均未留有遗言。

因為大丙先于甲、乙灭亡,法令上就付與小丙代大丙担當甲、乙遗產的權力,這就是代位担當轨制,在本来的《担當法》中也有划定。

而《民法典》在此根本上又新增一款划定,作為第11種植電鑽,28條第2款:“被担當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担當人灭亡的,由被担當人的兄弟姐妹的後代代位担當”,该條嫩白皂,目若何理解呢?

咱們举個例子:假如在该案中,甲師长教師與乙密斯婚後無後代,2017年甲先存亡亡,2019年乙密斯灭亡,二人均未留有遗言。此外,乙密斯有一個mm丙已于2018年灭亡,丙有一個兒子叫小丙;乙密斯有一個姐姐丁健在,丁有一個兒子叫小丁。

因為甲先存亡亡時存在第一顺位法定担當人,就是他的配頭乙密斯,那末甲師长教師日本面霜,的遗產由乙密斯担當。到乙密斯灭亡時,她的怙恃、配頭均已灭亡,她又無後代,那末她就没有第一顺位法定担當人,以是她的遗產就由第二顺位法定担當人,她的姐姐丁来担當,而小丁則無担當權。

問题来了:乙密斯的mm丙已先于乙密斯灭亡,她的兒子小丙有權担當乙密斯的遗產嗎?按照本来的《担當法》划定,小丙無代位担當權;而按照《民法典》的上述新划定,小丙享有代位担當權,可以代其母親丙担當乙密斯的财富。

咱們来总结一下,代位担當在甚麼前提下合用呢?第一,代位担當仅存在于法定担當,在遗言担當中是不存在;第二,只有當被代位担當人先于被担當人灭亡時,好比在第一個案例中,就是小丙當其父親大丙先于祖怙恃甲、乙灭亡時,在第二個案例中,就是小丙當其母親丙先于姐姐灭亡時,才享有代位担當的權力;第三,被代位担當人自己必需為被担當人的法定担當人;第四,代位担當人一般只能担當被代位担當人有權担當的遗產份额,也就是说,孙後代、外孙後代或侄後代、外甥後代只能担當其怙恃有權担當的遗產份额。除上述前提外,侄後代、外甥後代的代位担當另有一個特别的前提,就是只有在叔、伯、姑、姨没有第一顺位法定担當人的環境下,他們才能担當叔、伯、姑、姨的遗產,好比第二個案例,在乙密斯無怙恃、配頭、後代的環境下,小丙才享有代位担當的權力。

以上就是關于代位担當轨制的简略先容,那末咱們開首提出的問题,大師有谜底了嗎?那就是根据《民法典》的新新竹當鋪,划定,在特定前提下,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是有權代位担當叔、伯、姑、姨的遗產的。

《民法典》将代位担當的范畴進一步扩展,具备必定的踊跃意义,這可讓家属财富尽量地流轉于家属内部,防止沦為無主财富。

好了,今天很是歡快能與大師分享代位担當的新划定,但愿看完本期視频的你有所收成,也敬請大師继续存眷下一期金花姐姐法令课堂。

最後祝福大師糊口舒畅,万事如意,金花姐姐與您下期再會!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台灣律師團隊交流論壇  

個人信貸, 親子溝通, 商務中心, 市場調查, 電子遊戲, 鞋工廠, 生活傢飾, 加盟連鎖, 台灣明星, 運彩投注站醫美器材日本旅遊台灣美食台北美容燈飾照明沙發工廠家具工廠眼科儀器新竹床墊創意設計不動產

GMT+8, 2024-12-4 00:48 , Processed in 0.081299 second(s), 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