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95|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什麼样的?

[複製鏈接]

1130

主題

1130

帖子

3404

積分

管理員

Rank: 9Rank: 9Rank: 9

積分
3404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3-10-20 18:25: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當親人被公安、查察构造拘留、拘系、或面對法院判刑的時辰,大部門人都是惊慌無措的,如许的景况,對付他们,常常都是平生第一次,此時,只有理解了一個刑事案件所需履历的全進程,才能在刑事訴訟中采纳得當的行動,极力帮忙涉案的親友老友。那末,刑事案件的根基流程是甚麼样的?下面小编為您具體先容。

刑事案件的三個阶段

绝大部門的刑事案件,從當事人被刑事拘留直到判刑,都要履历三個阶段,也就是说,一個刑事訴訟的完备步伐包括:1侦察阶段(公安阶段)、2审查告状阶段(查察院阶段)、3审讯阶段(法院阶段)

那末,有無不履历這三個步伐的案件呢?答复是:有。

好比《過期食品回收,刑訴法》劃定自訴案件(如:一般危险案,公開凌辱、离間案,拒不履行裁决、裁定案,暴力干与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粉碎军婚案,凌虐案,抛弃案等),這一部門案件的特色是風险水平较轻,惩罚也轻。以是,法令劃定可不履历侦察和审查告状两個阶段,而由被害人向法院直接控訴。可是這一部門自訴案件案發率不高,咱们就未几谈了。

對付大部的案件而言,走完這三個步伐的時候在六、7個月摆布。也就是说,從當事人被刑事拘留算起,直到裁决下来大致必要六、7個月。而少数疑问、重大、繁杂的犯法案件,這個進程會大大加长,一年多乃至两年也不奇异。

法令之以是設定由三個构造(公安、查察院、法院),别离来审核一個刑事案件,其重要缘由在于:刑事案件的後果常常是褫夺人最首要的自由权和生命权,故而理當出格稳重,以防呈現错案。

立案

公安构造或人民查察院發明犯法究竟或犯法嫌疑人,理當依照統领范畴立案侦察。

一、查察院可立案的案件

人民查察院統领贪污行贿犯法,國度事情职员的溺职犯法,國度构造事情职员操纵权柄施行的不法拘禁、刑讯逼供、抨击谗谄、不法搜寻的加害公民人身权力的犯法和加害公民民主权力的犯法。

二、人民法院直接管理的刑事案件為:

(1)奉告才处置的案件;

(2)被害人有證据證實的轻细刑事案件;

比方成心危险案(轻伤)、重婚案、抛弃案、波折通讯自由案、不法侵入别人室第案、出產、贩卖伪劣商品案件(紧张風险社會秩序和國度长处的除外)、加害常識產权案件(紧张風险社會秩序和國度长处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劃定的,對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如下科罚的其他轻细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證据證實對被告人加害本身人身、財富权力的举動理當依法究查刑事责任,而公安构造或人民查察院不予究查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公安构造可立案的刑事案件

除人民查察院統领和人民法院直接管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构造統领。

四、案件不被立案,被害人可以這麼做

被害人認為公安@构%v1f1u%造對理%vJF8k%當@立案侦察的案件而不立案侦察,向人民查察院提出的,人民查察院理當請求公安构造阐明不立案的来由。

侦察

從人刑事拘留一向到案件移送查察院,這一阶段称“侦察阶段”,一般环境下是三個月摆布。重要包含拘留今後一個多月,和履行拘系今後两個月摆布。這一阶段的事情重心在于經由過程公安部分的侦察,搞清晰案件的前因後果、基本领實。好比:哪些人介入了犯法?風险水平是甚麼样?被告人根基环境、有無自首、前科等。

公安构造對付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份子可以刑事拘我弟很猛,留。對付被拘留的人,理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之内举行询问。犯法嫌疑人在被侦察构造第一次询问後或采纳强迫辦法之日起,可以礼聘状師為其供给法令咨询、代辦署理申说、控訴。

一、询问犯法嫌兆活果實,疑人

(1)询问的時辰,侦察职员不得少于二人。

(2)對付不必要拘系、拘留的犯法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法嫌疑人地觀市、县内的指定地址或到他的住处举行询问,可是理當出示人民查察院或公安构造的證實文件。

(3)传唤、拘传延续的時候最长不得跨越十二小時。不得以持续传唤、拘传的情势變相拘禁犯法嫌疑人。

二、扣问證人

可以到證人的地觀单元或住处举行,可是必需出示人民查察院或公安构造的證實文件。在需要的時辰,也能够通知證人到人民查察院或公安构造供给證言。

公安构造對被拘留的人,認為必要拘系的,理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之内,提請人民查察院审查核准。在特别环境下,提請审查核准的時候可以耽误一日至四日。對付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份子,提請审查核准的時候可以耽误至三旬日。

人民查察院理當自接到公安构造提請核准拘系书後的七日之内,作出核准拘系或不核准拘系的决议。人民查察院不核准拘系的,公安构造理當在接到通知後當即開释,而且将履行环境實時通知人民查察院。對付必要继续侦察,而且合适取保候审、监督栖身前提的,依法取保候审或监督栖身。

犯法嫌疑人被拘系的,礼聘的刑事辩解状師可觉得其申請取保候审。

公安构造侦察闭幕的案件,應當成到犯法究竟清晰,證据确切、充實,而且写出告状定见书,連同檀卷質料、證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查察院审查决议。

提  示:

由于公安构造履行拘系必要颠末查察院核准,以是,很多人認為案件报查察院批捕部分核准拘系,就由公安阶段進入查察院阶段了,實在這個理解是毛病的,批捕後案件仍然是由公安部分继续侦察,仍然是侦察阶段。

审查告状

案件由公安构造移送查察院告状部分後,即進入了审查告状阶段。

审查告状阶段的事情重心在于:审核檀卷質料是不是充實,确切;證据是不是确實;是不是應答犯法嫌疑人提起公訴。

《刑事訴訟法》劃定“人民查察院對付公安构造移送告状的案件,理當在一個月之内作出决议,此中重大、繁杂的案件,可以耽误半個月。”也就是说,這個阶段在時候上通常為一個月到一個半月,环境繁杂的案件可能會延续更长的時候。

在此阶段,查察院卖力告状的主理职员會對公安构造送来的檀卷質料举行审查、阐發、會面被告。以核實被告是不是确有犯恶行為?其举動组成甚麼罪名?應否告状?配合犯法中主犯与從犯若何劃分?指控犯法嫌疑人的質料是不是确切、充實......等等一系列问题。

人民查察院审查案件,理當询问犯法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法嫌疑人、被害人拜托的人的定见。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告状之日起,犯法嫌疑人有权拜托辩解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時拜托辩解人。

人民查察院認為犯法嫌疑人的犯法究竟已查清,證据确切、充實,依法理當究查刑事责任的,應看成出告状决议,依照审讯統领的劃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查察院對案件审查终了,會呈現三種环境:

一、若是肯定案件質料究竟清晰、證据确實,那末查察构造便可以把案件移送法院,由法院判刑。

二、若是認為犯法嫌疑人举動不组成犯法,则由查察院作出“不告状”决议。

三、若是認為案件證据尚不敷充實、确實,那末可以将案件退回到公安部分從新举行侦察。

提  示:

一旦案件退回公安构造弥补侦察,那末案件审查時候将從新计较。

审讯

這一阶段的事情重心在于肯定被告是不是有罪?是甚麼罪?應當赐与甚麼样的科罚?

在這一阶段,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举行审查後,對付告状书中有明白的指控犯法究竟而且附有證据目次、證人名单和重要證据复印件或照片的,理當决议開庭审讯。除触及國度機密或小我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讯第一审案件理當公然举行。

人民法院审理公訴案件,理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之内宣判,至迟不得跨越三個月。對付可能判处极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訴訟的案件,和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劃定情景之一的,經上一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耽误三個月;因特别环境還必要耽误的,报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除上述环境外,此外另有两種特别环境:

一、人民法院扭转統领的去除肉粒瘊子,案件,從扭转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较审理刻日。

二、人民查察院弥补侦察的案件,弥补侦察终了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從新计较审理刻日。

一审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举行审查後,對付告状书中有明白的指控犯法究竟而且附有證据目次、證人名单和重要證据复印件或照片的,理當决议開庭审讯。除触及國度機密或小我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讯第一审案件理當公然举行。

辩解状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法究竟的質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面和通讯。開庭审理時,辩解状師為被告人辩解。

人民法院审理公訴案件,理當在受理後两個月之内宣判,至迟不得跨越三個月。

二审

一、被告人、自訴人和他们的法定代辦署理人,不平处所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决(收到裁决10日内)裁定(收到裁定书5日内),有权用书状或口頭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辩解人和嫡親属,經被告人赞成,可以提出上訴。

二、被害人及其法定代辦署理人不平第一审的裁决的,自收到裁决书後五日之内,有权哀求人民查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查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辦署理人的哀求後五日之内,應看成出是不是抗訴的决议而且回答哀求人。

二审审理刻日: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理當在一個月之内审结,至迟不得跨越一個半月。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劃定情景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辖市高档人民法院核准或决议,可以再耽误一個月,可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抗訴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议。

再审

提出時候:

一、一般而言,科罚履行终了後两年内提出申说,合适前提的,法院理當受理;

二、如下特别情景下,跨越两年的翻譯社,,理當受理:

①可能對原审被告人宣布無罪的;

②在刻日内向法院申说,法院未受理的;

③属于疑问、繁杂、重大案件的。

再审情景:

一、有新的證据證實原裁决、裁定認定的究竟确有毛病的;

二、据以科罪量刑的證据不确切、不充實或證實案件究竟的重要證据之間存在抵牾的;

三、原裁决、裁定合用法令确有毛病的;

四、审讯职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時辰,有贪污纳贿、徇情枉法、枉法裁判举動的。

再审审理刻日

理當在作出再审决议之日起3個月之内审结,必要延持久限的,不得跨越6個月。

提  示:

一审法院裁决後,该裁决书不管若何判,都并不是顿時见效,而是有十天的上訴期,在此上訴期内,被告人可以無前提上訴。

总结

以上就是對刑事案件三個訴訟阶段的扼要归纳综合,斟酌到大大都當事人及其親朋都长短專業人士,以是,力图用简明说话来表述死板的法令條则。以便于當事人掌控刑事訴訟根基框架。而對付法令劃定中一些破例的环境,這里不做過量論述,以避免侵扰當事人思绪。至于触及到详细案件,特别环境仍是理當就事論事咨询状師為妥。

仅供大師参考交换转發,有任何问题請第一時候指出并与公家号接洽,感谢您的存眷。

注  意:

按照法令劃定,被指控犯法的人在公安、查察院两個阶段統称“犯法嫌疑人”,而在法院审讯阶段統称為“被告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台灣律師團隊交流論壇  

GMT+8, 2024-5-20 10:25 , Processed in 0.271580 second(s), 6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