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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公安部《關于打點電信收集欺骗等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問题的定見(二)》(如下简称《定見二》)正式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最高人民查察院第四查察厅副厅长刘太宗,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副局长姜國利出席公布會,先容相干環境并答复記者發問,最高人民法院消息局副局长王斌主持公布會。
图為公布會現場照。侯裕盛 摄
1、《定見二》的制訂布景
近年来,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勾當延续多發高發,犯法情势日益严重繁杂。環抱電信收集欺骗犯法,還發生了一系列黑灰财產链,構成大量上下流联系關系犯法,成為電信收集欺骗犯法不竭成长舒展的催化剂和助燃剂,紧张陵犯了人民大众的财富平安和其他正當權柄,紧张影响社會调和日本DOKKAN,不乱。以習近平同道為焦點的党中心高度器重冲击治理電信收集欺骗违法犯法事情,習近平总布告屡次作出首要批示指示,為冲击治理事情指了然標的目的、供给了底子遵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公安部等部分果断贯彻落练習近平总布告首要批示指示精力,在注意综合施策、泉源治理的同時,對峙依法从严惩辦的目標,果断予以峻厉冲击。為此,中心摆设深刻展開冲击治理電信收集新型违法犯法專項举措,获得显著成效。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公安部结合公布了《關于打點電信收集欺骗等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問题的定見》(如下简称《定見一》),為公檢法構造依法辦案供给加倍明白详细的合用法令根据。四年来,天下公安構造、查察院、法院合用刑法、相干司法诠释和《定見一》侦察、告状、审讯了一多量電信收集欺骗犯法案件及其联系關系犯法案件,95%以上的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科罚,對付有用冲击停止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勾當阐扬了首要感化。
當前,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發案仍居高位,在一些大中都會,此類案件發案量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乃至到達50%;電信收集欺骗大概案件频發,造成大众财富丧失庞大。仅客岁,天下電信收集欺骗案件触及财富丧失即達353.7亿元。此外,跟着現代通信和挪動付出技能的迅猛成长,出格是境内冲击力度的空前加大,多量欺骗窝點向境外轉移,不法買賣手機卡、信誉卡越發疯狂,司法實践中亦呈現了很多新的問题,咱們冲击此類犯法面對更严重的挑战和更高的請求。
為顺應新情势的成长和實際斗争必要,進一步明白法令尺度,依法峻厉惩辦、有用冲击電信收集欺骗及其联系關系犯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公安部针對現實環境,對峙問题导向,深刻查询拜访钻研,遍及收罗定見,频频钻研论證,按照刑法和有關司法诠释的划定,结合制訂出台了《定見二》。《定見二》在《定見一》的根本上,對付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和涉手機卡、信誉卡犯法等联系關系犯法,提出加倍明白详细的合用法令根据。咱們信赖,《定見二》的制訂出台,對付政法構造加倍有力、正确、實時、有用地冲击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及其联系關系犯法,势必阐扬首要的感化。
2、《定見二》的重要内容和特色
《定見二》共十七條。针對司法實践中存在的新的凸起問题,如電信收集欺骗犯法案件及联系關系犯法案件的统领、跨境電信收集欺骗犯法案件的取證、涉手機卡、信誉卡即所谓“两卡”犯法案件的處置、打點電信收集欺骗犯法案件的政策合用等問题举行了划定。重要表現了三方面的原則性請求。
(一)继续對峙从严惩辦目標,夸大贯彻宽严相濟刑事政策
一是将跨境電信收集欺骗犯法作為“重中之重”峻厉惩辦,出格是解决跨境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取證難、科罪難的問题。在峻厉冲击的高压下,境内多量電信收集欺骗窝點已向境外轉移,對我境内大众猖獗施行欺骗。据统计,今朝境外窝點作案已跨越六成。同時,受诸多客觀身分所限,公安構造在境外經由過程警務互助或司法协作等方法取證,法律難度极大。為此,在《定見一》划定認定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履行数额尺度和数目尺度并行的根本上,针對跨境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的新特色,《定見二》專門划定,在有證据證明举動人加入境外欺骗犯法團體或犯法團伙,在境外针對境内住民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欺骗数额虽難以查證,但一年内出境赴欺骗窝點累计時候30日以上或屡次出境赴欺骗窝點的,理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划定的“其他紧张情節”,以欺骗罪依法究查刑事责任。作此划定,合适“两高”《關于打點欺骗刑事案件详细利用法令若干問题的诠释》的相干划定内容,表現了對跨境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特别要从严惩辦的精力,也解决了打點此類案件碰到的凸起法令困難。借此機遇,我也警告電信收集欺骗犯法份子,不要错觉得境外是法外之地、冲击盲區,不要误觉得境外作案便可以泯没證据,能钻法令空子,這都纯属空想。若是你們仍死心塌地,心存荣幸,继续作歹,纵在海角天涯,也難逃法網,必遭重辦。
二是對峙區分看待,宽严并用,宽严相濟,确保杰出社會结果。電信收集欺骗犯法,一般系團體犯法或團伙犯法,具备组织周密,人数浩繁、层级分明等特性。對付此類犯法依法从严惩辦的原則是明白的、刚强的,稳定的,但指的是整體从严,同時也請求宽以濟严。對付欺骗團體的重要份子、主犯、累犯、惯犯,果断从重惩罚。但對付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學生,理當综合斟酌其职位地方感化、主觀恶性、認罪立場、悔罪表示等,依法从宽惩罚。出格是比年来發明有欺骗犯法團體勾引、迷惑在校大學生、刚结業大學生介入施行欺骗,對付這種职員,只要其回頭是岸,朴拙悔罪,仍是以教诲、傳染感動、拯救為主,依法从宽惩罚。對付此中犯法情節輕细、風險相對于不大的,可以依法不告状或免予刑事惩罚。
(二)继续對峙周全惩辦目標,凸起冲击“两卡”犯法重點
一是對電信收集欺骗犯法举行有用惩辦,必需斩断其帮忙链條,履行全方位、全链條、無死角冲击,這是咱們一向對峙的原則。在《定見一》划定一些联系關系犯法的根本上,《定見二》针對其他一些上下流联系關系犯法如波折信誉卡辦理罪、加害公民小我信息罪、捏造身份證件罪等,划定了處置原則。同時,為继续周全深刻冲击為電信收集欺骗犯法轉账、套現、取現的举動,《定見二》在《定見一》已划定触及粉饰、隐瞒犯法所得、犯法所得收益罪5種常見举動方法的根本上,又增长划定了新呈現的较為广泛的3種举動方法。法令根据進一步完美,法令尺度加倍周全。
二是明白了不法買賣“两卡”犯恶行為合用帮忙信息收集犯法勾當罪處置的详细法令尺度。如前所述,社會上存在被大量不法買賣的手機卡、信誉卡,成為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的必备東西,涉“两卡”黑灰财產為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火上浇油,已然成為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屡打不停的“爪牙”,冲击整治“两卡”违法犯法乱象势在必行。客岁10月份“断卡”举措展開以来,成效显著,在总结“断卡”举措履历的根本上,《定見二》划定,為别人操纵信息收集施行犯法而收購、出售、出租信誉卡、银行账户、别人手機卡、流量卡等的,可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划定的“帮忙”举動。《定見二》又划定,举動人明知别人操纵信息收集施行犯法,為其犯法而收購、出售、出租信誉卡、银行账户、非银行付出账户等付出结算帮忙,数目到達5张(個)以上,或收購、出售、出租别人手機卡、流量卡等通信東西帮忙,数目到達20张以上,以帮忙信息收集犯法勾當罪究查刑事责任。這項划定解决了不法買賣“两卡”举動组成帮忙信息收集犯法勾當罪“情節紧张”的認定問题。《定見二》還划定,施行欺骗的举動人還没有到案,可以依法先行究查已到案联系關系犯恶行為人的刑事责任,以提高辦案效力,确保不輕纵犯法。借此機遇,我也要提示泛博大众,在面临犯警份子提出收購手機卡、信誉卡等的請求時,必定要連结苏醒,明辨长短,不為所動,万万不要因妄想蝇頭小利而知法犯法,支出無可挽回的惨重價格。
(三)继续對峙依法惩辦目標,注意增强辦案步伐性保障
一是進一步完美豐胸中藥,對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及其联系關系犯法案件的统领划定。《定見一》按照現實環境,對電信收集欺骗的“犯恶行為產生地”“犯法成果產生地”作出较為周全的罗列式的划定,便利了法律辦案,開端解决了此類案件统领難的問题。但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延续显現链條化、财產化趋向,大量的手機卡、信誉卡成為犯法東西,微信、抖音等新型社交软件和“猫池”、GOIP等硬件装备被用于犯法勾當,對咱們提出了新的挑战。為顺應新情势成长必要,《定見二》将用于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的手機卡、信誉卡的開登時、贩賣地、轉移地、埋没地等,微信、QQ等即時通信信息的發送地、達到地等,“猫池”等收集硬件装备的流轉地等,均纳入统领范畴,继续對峙對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及上下流联系關系犯法履行“大统领”原則,确保顺遂推動案件打點和訴訟,加倍精准、高效地冲击此類犯法。别的,為周全查清犯法究竟,便利訴訟勾當,确保冲击有力,《定見二》划定,為電信收集欺骗犯法供给帮忙的上遊犯法,和粉饰、隐瞒犯法所得的下流犯法,由此構成多层级犯法链條的;另有操纵统一網站、通信群组、資金账户、作案窝點施行的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理當認定犯法存在联系關系,公檢法構造可以并案處置。
二是進一步提高辦案效力。针對電信收集欺骗犯法跨地區性特性,為解决异地辦案调取證据問题,充實阐扬公安構造信息化平台感化,《定見二》划定,辦案地公安構造可經由過程信息化體系调取异地公安構造依法建造的受案挂号表、立案决议书、被害人报告等相干證据質料,并對换取职員、调取情势、调取步伐举行了响應的严酷規范,确包管据的正當性和客觀性,同時解决傳统的异地调取證据質料耗時长、效力低的問题。
别的,在《定見一》划定加大對電信收集欺骗犯法财富刑惩罚力度的根本上,《定見二》划定,打點電信收集欺骗犯法案件時,查扣在案的涉案账户内資金,理當優先返還被害人,如不足以全额返還的,理當依照比例返還。确保尽最鼎力量挽回被害大众的經濟丧失,确切保护人民大众正當權柄。
附件:刑法相干划定及相干司法诠释、引导定見
附件1
刑法相干划定
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 【波折信誉卡辦理罪】有以下情景之一,波折信誉卡辦理的,處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单處一万元以上十万元如下罚金;数目庞大或有其他紧张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如下有期徒刑,并處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如下罚金:
(一)明知是捏造的信誉卡而持有、運输的,或明知是捏造的空缺信誉卡而持有、運输,数目较大的;
(二)不法持有别人信誉卡,数目较大的;
(三)利用子虚的身份證實骗领信誉卡的;
(四)出售、采辦、為别人供给捏造的信誉卡或以子虚的身份證實骗领的信誉卡的。
【立法诠释】2004年12月29日天下人大常委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信誉卡划定的诠释》划定:刑律例定的“信誉卡”,是指由贸易银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刊行的具备消费付出、信誉貸款、轉账结算、存取現金等全数功效或部門功效的電子付出卡。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加害公民小我信息罪】违背國度有關划定,向别人出售或供给公民小我信息,情節紧张的,處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单惩罚金;情節出格紧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如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违背國度有關划定,将在實行职责或供给辦事進程中得到的公民小我信息,出售或提供應别人的,按照前款的划定从重惩罚。
盗取或以其他法子不法获得公民小我信息的,按照第一款的划定惩罚。
单元犯前三款罪的,對单元判惩罚金,并對其直接賣力的主管职員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員,按照各该款的划定惩罚。
第二百六十六條 【欺骗罪】欺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處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并處或单惩罚金;数额庞大或有其他紧张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如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数额出格庞大或有其他出格紧张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惩罚金或充公财富。本法還有划定的,按照划定。
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 【捏造、變造、交易身份證件罪】
捏造、變造、交易住民身份證、护照、社會保障卡、驾驶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實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管束或褫夺政治權力,并惩罚金;情節紧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如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第二百八十一條之一第一款 【利用子虚身份證件、盗用身份證件罪】在按照國度划定理當供给身份證實的勾當中,利用捏造、變造的或盗用别人的住民身份證、护照、社會保障卡、驾驶證等依法可以瘦小臉方法,用于證實身份的證件,情節紧张的,處拘役或管束,并處或单惩罚金。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帮忙信息收集犯法勾當罪】明知别人操纵信息收集施行犯法,為其犯法供给互联網接入、辦事器托管、收集存储、通信傳输等技能支撑,或供给告白推行、付出结算等帮忙,情節紧张的,處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单惩罚金。
单元犯前款罪的,對单元判惩罚金,并對其直接賣力的主管职員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員,按照第一款的划定惩罚。
有前两款举動,同時组成其他犯法的,按照惩罚较重的划定科罪惩罚。
第三百一十二條 【粉饰、隐瞒犯法所得、犯法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法所得及其發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轉移、收購、代為贩賣或以其他法子粉饰、隐瞒的,處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并處或单惩罚金;情節紧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如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单元犯前款罪的,對单元判惩罚金,并對其直接賣力的主管职員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員,按照前款的划定惩罚。
附件2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查察院
關于打點欺骗刑事案件
详细利用法令若干問题的诠释
(法释〔2011〕7号)
為依法惩辦欺骗犯法勾當,庇护公私财富所有權,按照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划定,連系司法實践的必要,現就打點欺骗刑事案件详细利用法令的若干問题诠释以下:
第一條 欺骗公私财物價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理當别離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划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庞大”、“数额出格庞大”。
各省、自治區、直辖市高档人民法院、人民查察院可以連系當地區經濟社會成长状态,在前款划定的数额幅度内,配合钻研肯定當地區履行的详细数额尺度,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存案。
第二條 欺骗公私财物到達本诠释第一條划定的数额尺度,具备以下情景之一的,可以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划定酌情从严惩辦:
(一)經由過程發送短信、拨打德律風或操纵互联網、播送電視、报刊杂志等公布子虚信息,對不特定大都人施行欺骗的;
(二)欺骗救灾、抢險、防汛、優抚、扶贫、移民、接濟、醫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捐献名义施行欺骗的;
(四)欺骗残疾人、老年人或损失劳動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尽、精力變态或其他紧张後果的。
欺骗数额@靠%妹妹e67%近@本诠释第一條划定的“数额庞大”、“数额出格庞大”的尺度,并具备前款划定的情景之一或属于欺骗團體重要份子的,理當别離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划定的“其他紧张情節”、“其他出格紧张情節”。
第三條 欺骗公私财物虽已到達本诠释第一條划定的“数额较大”的尺度,但具备以下情景之一,且举動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按照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划定不告状或免予刑事惩罚:
(一)具备法定从宽惩罚情節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数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介入分赃或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體谅的;
(五)其他情節輕细、風險不大的。
第四條 欺骗嫡親属的财物,嫡親属體谅的,一般可不按犯法處置。
欺骗嫡親属的财物,确有究查刑事责任需要的,详细處置也應酌情从宽。
第五條 欺骗未遂,以数额庞大的财物為欺骗方针的,或具备其他紧张情節的,理當科罪惩罚。
操纵發送短信、拨打德律風、互联網等電信技能手腕對不特定大都人施行欺骗,欺骗数额難以查證,但具备以下情景之一的,理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划定的“其他紧张情節”,以欺骗罪(未遂)科罪惩罚:
(一)發送欺骗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二)拨打欺骗德律風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欺骗手腕卑劣、風險紧张的。
施行前款划定举動,数目到達前款第(一)、(二)項划定尺度十倍以上的,或欺骗手腕出格卑劣、風險出格紧张的,理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划定的“其他出格紧张情節”,以欺骗罪(未遂)科罪惩罚。
第六條 欺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别離到達分歧量刑幅度的,按照惩罚较重的划定惩罚;到達统一量刑幅度的,以欺骗罪既遂惩罚。
第七條 明知别人施行欺骗犯法,為其供给信誉卡、手機卡、通信東西、通信傳输通道、收集技能支撑、用度结算等帮忙的,以配合犯法论處。
第八條 假冒國度構造事情职員举行欺骗,同時组成欺骗罪和冒名行骗罪的,按照惩罚较重的划定科罪惩罚。
第九條 案發後查封、拘留收禁、冻结在案的诈诈财物及其孳息,權属明白的,理當發回被害人;權属不明白的,可按上當款物占查封、拘留收禁、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發回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應予扣除。
第十條 举動人已将诈诈财物用于了债债務或讓渡给别人,具备以下情景之一的,理當依法追缴:
(一)對方明知是诈诈财物而收取的;
(二)對方無偿获得诈诈财物的;
(三)對方以较着低于市場的代價获得诈诈财物的
(四)對方获得诈诈财物系源于不法债務或违法犯法勾當的。
别人善意获得诈诈财物的,不予追缴。
第十一條 之前公布的司法诠释與本诠释纷歧致的,以本诠释為准。
附件3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查察院 公安部
關于打點電信收集欺骗等刑事案件
合用法令若干問题的定見
(法發[2016]32 号)
為依法惩辦電信收集欺骗等犯法勾當,庇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當權柄,保护社會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令和有關司法诠释的划定,連系事情現實,制訂本定見。
1、整體請求
比年来,操纵通信東西、互联網等技能手腕施行的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勾當延续多發,加害公民小我信息,侵扰無線電通信辦理秩序,粉饰、隐瞒犯法所得、犯法所得收益等上下流联系關系犯法不竭舒展。此類犯法紧张陵犯人民大众财富平安和其他正當權柄,紧张滋扰電信收集秩序,紧张粉碎社會诚信,紧张影响人民大众平安感和社會调和不乱,社會風險性大,人民大众反應强烈。
人民法院、人民查察院、公安構造要针對電信收集欺骗等犯法的特色,對峙全链條全方位冲击,對峙依法从严从快惩辦,對峙最鼎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進一步健全事情機制,增强协作共同,果断有用停止電信收集欺骗等犯法勾當,尽力實現法令结果和社會结果的高度同一。
2、依法重辦電信收集欺骗犯法
(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關于打點欺骗刑事案件详细利用法令若干問题的诠释》第一條的划定,操纵電信收集技能手腕施行欺骗,欺骗公私财物價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理當别離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划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庞大”、“数额出格庞大”。
二年内屡次施行電信收集欺骗未經處置,欺骗数额累计计较组成犯法的,理當依法科罪惩罚。
(二)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到達响應数额尺度,具备以下情景之一的,酌情从重惩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嫡親属自尽、灭亡或精力變态等紧张後果的;
2.假冒司法構造等國度構造事情职員施行欺骗的;
3. 组织、批示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團伙的;
4.在境外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的;
5.曾因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受過刑事惩罚或二年内曾因電信收集欺骗受過行政惩罚的;
6.欺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损失劳動能力人的财物,或欺骗沉痾患者及其支属财物的;
7.欺骗救灾、抢險、防汛、優抚、扶贫、移民、接濟、醫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捐献等社會公益、慈善名义施行欺骗的;
9.操纵德律風追呼體系等技能手腕紧张滋扰公安構造等部分事情的;
10.操纵“垂纶網站”链接、“木马”步伐链接、收集浸透等隐藏技能手腕施行欺骗的。
(三)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欺骗数额@靠%妹妹e67%近@“数额庞大”、“数额出格庞大”的尺度,具备前述第(二)條划定的情景之一的,理當别離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划定的“其他紧张情節”、“其他出格紧张情節”。
上述划定的“@靠%妹妹e67%近@”,一般應把握在响應数额尺度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四)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現實骗得财物的,以欺骗罪(既遂)科罪惩罚。欺骗数额難以查證,但具备以下情景之一的,理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划定的“其他紧张情節”,以欺骗罪(未遂)科罪惩罚:
1.發送欺骗信息五千條以上的,或拨打欺骗德律風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網上公布欺骗信息,页面阅读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具备上述情景,数目到達响應尺度十倍以上的,理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划定的“其他出格紧张情節”,以欺骗罪(未遂)科罪惩罚。
上述“拨打欺骗德律風”,包含拨出欺骗德律風和接听被害人回拨德律風。频频拨打、接听统一德律風号码,和频频向统一被害人發送欺骗信息的,拨打、接听德律風次数、發送信息條数累计计较。
因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成心藏匿、扑灭證据等缘由,致拨打德律風次数、發送信息條数的證据難以采集的,可以按照經查證属實的日拨打人次数、日發送信息條数,連系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施行犯法的時候、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干證据,综合予以認定。
(五)電信收集欺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别離到達分歧量刑幅度的,按照惩罚较重的划定惩罚;到達统一量刑幅度的,以欺骗罪既遂惩罚。
(六)對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的被告人裁量科罚,在肯定量刑出發點、基准刑時,一般應就高選擇。肯定宣布刑時,理當综合全案究竟情節,正确掌控从重、从輕量刑情節的调理幅度,包管罪恶刑相顺應。
(七)對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的被告人,理當严酷節制合用缓刑的范畴,严酷把握合用缓刑的前提。
(八)對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的被告人,理當加倍注意依法合用财富刑,加大經濟上的赏罚力度,最大限度褫夺被告人再犯的能力。
3、周全惩辦联系關系犯法
(一)在施行電信收集欺骗勾當中,不法利用“伪基站”“黑播送”,滋扰無線電通信秩序,合适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划定的,以侵扰無線電通信辦理秩序罪究查刑事责任。同時组成欺骗罪的,按照惩罚较重的划定科罪惩罚。
(二)违背國度有關划定,向别人出售或供给公民小我信息,盗取或以其他法子不法获得公民小我信息,合适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划定的,以加害公民小我信息罪究查刑事责任。
利用不法获得的公民小我信息,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恶行為,组成数罪的,理當依法予以并罚。
(三)假冒國度構造事情职員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同時组成欺骗罪和冒名行骗罪的,按照惩罚较重的划定科罪惩罚。
(四)不法持有别人信誉卡,没有證据證實从事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勾當,合适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划定的,以波折信誉卡辦理罪究查刑事责任。
(五)明知是電信收集欺骗犯法所得及其發生的收益,如下列方法之一予以轉账、套現、取現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划定,以粉饰、隐瞒犯法所得、犯法所得收益罪究查刑事责任。但有證据證明白實不晓得的除外:
1.經由過程利用贩賣點终端機具(POS機) 刷卡套現等不法路子,协助轉换或轉移财物的;
2.帮忙别人将巨额現金散存于多個银行账户,或在分歧银行账户之間频仍划轉的;
3.屡次利用或利用多個非本人身份證實開设的信誉卡、資金付出结算账户或屡次采纳掩藏摄像頭、假装等异样手腕,帮忙别人轉账、套現、取現的;
4.為别人供给非本人身份證實開设的信誉卡、資金付出结算账户後,又帮忙别人轉账、套現、取現的;
5.以较着异于市場的代價,經由過程手機充值、買賣遊戲點卡等方法套現的。
施行上述举動,事先通谋的,以配合犯法论處。
施行上述举動,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嫌疑人還没有到案或案件還没有依法裁判,但現有證据足以證實该犯恶行為确切存在的,不影响粉饰、隐瞒犯法所得、犯法所得收益罪的認定。
施行上述举動,同時组成其他犯法的,按照惩罚较重的划定科罪惩罚。法令和司法诠释還有划定的除外。
(六)收集辦事供给者不實行法令、行政律例划定的信息收集平安辦理义務,經羁系部分责令采纳更正辦法而拒不更正,导致欺骗信息大量傳布,或用户信息泄漏造成紧张後果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的划定,以拒不實行信息收集平安辦理义務罪究查刑事责任。同時组成欺骗罪的,按照惩罚较重的划定科罪惩罚。
(七)施行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1、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划定之举動,组成不法操纵信息收集罪、帮忙信息收集犯法勾當罪,同時组成欺骗罪的,按照惩罚较重的划定科罪惩罚。
(八)金融機構、收集辦事供给者、電信營業谋划者等在谋划勾當中,违背國度有關划定,被電信收集欺骗犯法份子操纵,使别人蒙受财富丧失的,依法承當响應责任。组成犯法的,依法究查刑事责任。
4、正确認定配合犯法與主觀成心
(一)三人以上為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而構成的较為固定的犯法组织,應依法認定為欺骗犯法團體。對组织、带领犯法團體的重要份子,依照團體所犯的全数恶行惩罚。對犯法團體中组织、批示、策動者和主干份子依法从严惩辦。
對犯法團體中起次要、辅助感化的从犯,出格是在規按期限内魔術掃把,投案自首、踊跃协助抓获主犯、踊跃协助追赃的,依法从輕或减輕惩罚。
對犯法團體重要份子之外的主犯,理當依照其所介入的或组织、批示的全数犯法惩罚。全数犯法包含可以或许查明详细欺骗数额的究竟和可以或许查明發送欺骗信息條数、拨打欺骗德律風人次数、欺骗信息網页阅读次数的究竟。
(二)多人配合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應答其介入時代该欺骗團伙施行的全数欺骗举動承當责任。在其所介入的犯法環節中起重要感化的,可以認定為主犯;起次要感化的,可以認定為从犯。
上述划定的“介入時代”,从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着手施行欺骗举動起頭起算。
(三)明知别人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具备以下情景之一的,以配合犯法论處,但法令和司法诠释還有划定的除外:
1.供给信誉卡、資金付出结算账户、手機卡、通信東西的;
2.不法获得、出售、供给公民小我信息的;
3.建造、贩賣、供给“木马”步伐和“垂纶软件”等歹意步伐的;
4.供给“伪基站”@装%g8B47%备或相%Y87B3%干@辦事的;
5.供给互联網接入、辦事器托管、收集存储、通信傳输等技能支撑,或供给付出结算等帮忙的;
6.在供给改号软件、通话路線等技能辦事時,發明主叫号码被修改成海内党政構造、司法構造、大众辦事部分号码,或境外用户改成境内号码,仍供给辦事的;
7.供给資金、場合、交通、糊口保障等帮忙的;
8.帮忙轉移欺骗犯法所得及其發生的收益,套現、取現的。
上述划定的“明知别人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理當連系被告人的認知能力,既往履历,举動次数和手腕,與别人瓜葛,赢利環境,是不是曾因電信收集欺骗受過惩罚,是不是成心規避查询拜访等主客觀身分举行综合阐發認定。
(四)賣力招募别人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勾當,或建造、供给欺骗方案、術语清单、语音包、信息等的,以欺骗配合犯法论處。
(五)部門犯法嫌疑人在逃,但不影响對已到案配合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的犯法究竟認定的,可以依法先行究查已到案配合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5、依法肯定案件统领
(一)電信收集欺骗犯法案件一般由犯法地公安構造立案侦察,若是由犯法嫌疑人栖身地公安構造立案侦察更加适合的,可以由犯法嫌疑人栖身地公安構造立案侦察。犯法地包含犯恶行為產生地和犯法成果產生地。
“犯恶行為產生地”包含用于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的網站辦事器地點地,網站創建者、辦理者地點地,被陵犯的计较機信息體系或其辦理者地點地,犯法嫌疑人、被害人利用的计较機信息體系地點地,欺骗德律風、短信息、電子邮件等的拨打地、發送地、達到地、接管地,和欺骗举動延续產生的施行地、豫备地、起頭地、路過地、竣事地。
“犯法成果產生地”包含被害人上當時地點地,和欺骗所得财物的現實获得地、埋没地、轉移地、利用地、贩賣地等。
(二)電信收集欺骗最初發明地公安構造侦辦的案件,欺骗数额那時未到達“数额较大”尺度,但後续累计到達“数额较大”尺度,可由最初發明地公安構造立案侦察。
(三)具备以下情景之一的,有關公安構造可以在其职责范畴内并案侦察:
1.一人犯数罪的;
2.配合犯法的;
3.配合犯法的犯法嫌疑人還施行其他犯法的;
4.多個犯法嫌疑人施行的犯法存在直接联系關系,并案處置有益于查明案件究竟的。
(四)對因收集買賣、技能支撑、資金付出结算等瓜葛構成多层级链條、跨區域的電信收集欺骗等犯法案件,可由配合上级公安構造依照有益于查清犯法究竟、有益于訴訟的原則,指定有關公安構造立案侦察。
(五)多個公安構造都有權立案侦察的電信收集欺骗等犯法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構造或重要犯法地公安構造立案侦察。有争议的,依照有益于查清犯法究竟、有益于訴訟的原則,协商解决。經协商没法告竣一致的,由配合上级公安構造指定有關公安構造立案侦察。
(六)在境外施行的電信收集欺骗等犯法案件,可由公安部依照有益于查清犯法究竟、有益于訴訟的原則,指定有關公安構造立案侦懶人減肥方法,察。
(七)公安構造立案、并案侦察,或因有争议,由配合上级公安構造指定立案侦察的案件,必要提請核准拘系、移送审查告状、提起公訴的,由该公安構造地點地的人民查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對重大疑問繁杂案件和境外案件,公安構造應在指定立案侦察前,向同级人民查察院、人民法院傳递。
(八)已肯定统领的電信欺骗配合犯法案件,在逃的犯法嫌疑人归案後,一般由原统领的公安構造、人民查察院、人民法院统领。
6、證据的采集和审查果断
(一)打點電信收集欺骗案件,确因被害人人数浩繁等客觀前提的限定,没法一一采集被害人报告的,可以連系已采集的被害人报告,和經查證属實的银行账户買賣記實、第三方付出结算账户買賣記實、通话記實、電子数据等證据,综合認定被害人人数及欺骗資金数额等犯法究竟。
(二)公安構造采纳技能侦察辦法采集的案件證實質料,作為證据利用的,理當随案移送核准采纳技能侦察辦法的法令文书和所采集的證据質料,并對其来历等作出版面阐明。
(三)按照國際公约、刑事司法协助、合作@协%32314%定或同%T614B%等@合作原則,哀求證据質料地點地司法構造采集,或經由過程國際警務互助機制、國際刑警组织启動互助取證步伐采集的境外證据質料,經查證属實,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据。公安構造應答其来历、提取人、提取時候或供给人、供给時候和保管移交的進程等作出阐明。
對其他来自境外的證据質料,理當對其来历、供给人、供给時候和提取人、提取時候举行审查。可以或许證實案件究竟且合适刑事訴訟律例定的,可以作為證据利用。
7、涉案财物的處置
(一)公安構造侦辦電信收集欺骗案件,理當随案移送涉案赃款赃物,并附清单。人民查察院提起公訴時,應一并移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同時就涉案赃款赃物的處置提出定見。
(二)涉案银行账户或涉案第三方付出账户内的金錢,對權属明白的被害人的正當财富,理當實時返還。确因客觀缘由没法查實全数被害人,但有證据證實该账户系用于電信收集欺骗犯法,且被告人没法阐明金錢正當来历的,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條的划定,應認定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三)被告人已将诈诈财物用于了债债務或讓渡给别人,具备以下情景之一的,理當依法追缴:
1.對方明知是诈诈财物而收取的;
2.對方無偿获得诈诈财物的;
3.對方以较着低于市場的代價获得诈诈财物的;
4.對方获得诈诈财物系源于不法债務或违法犯法勾當的。
别人善意获得诈诈财物的,不予追缴。
法發〔2021〕22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查察院 公安部
關于打點電信收集欺骗等刑事案件合用法令
若干問题的定見(二)
為進一步依法峻厉惩辦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對其上下流联系關系犯法履行全链條、全方位冲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令和有關司法诠释的划定,针對司法實践中呈現的新的凸起問题,連系事情現實,制訂本定見。
1、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地,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公安部關于打點電信收集欺骗等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問题的定見》划定的犯恶行為產生地和成果產生地外,還包含:
(一)用于犯法勾當的手機卡、流量卡、物联網卡的開登時、贩賣地、轉移地、埋没地;
(二)用于犯法勾當的信誉卡的開登時、贩賣地、轉移地、埋没地、利用地和資金買賣敌手資金交付和汇出地;
(三)用于犯法勾當的银行账户、非银行付出账户的開登時、贩賣地、利用地和資金買賣敌手資金交付和汇出地;
(四)用于犯法勾當的即時通信信息、告白推行信息的發送地、接管地、達到地;
(五)用于犯法勾當的“猫池”(Modem Pool)、GOIP装备、多卡宝等硬件装备的贩賣地、入網地、埋没地;
(六)用于犯法勾當的互联網账号的贩賣地、登錄地。
2、為電信收集欺骗犯法供给作案東西、技能支撑等帮忙和粉饰、隐瞒犯法所得及其發生的收益,由此構成多层级犯法链條的,或操纵统一網站、通信群组、資金账户、作案窝點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的,理當認定為多個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施行的犯法存在联系關系,人民法院、人民查察院、公安構造可以在其职责范畴内并案處置。
3、有證据證明举動人加入境外欺骗犯法團體或犯法團伙,在境外针對境内住民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恶行為,欺骗数额難以查證,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欺骗犯法窝點累计時候30日以上或屡次出境赴境外欺骗犯法窝點的,理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划定的“其他紧张情節”,以欺骗罪依法究查刑事责任。有證据證實其出境从事合法勾當的除外。
4、無合法来由持有别人的单元结算卡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划定的“不法持有别人信誉卡”。
5、不法获得、出售、供给具备信息公布、即時通信、付出结算等功效的互联網账号暗码、小我生物辨認信息,合适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划定的,以加害公民小我信息罪究查刑事责任。
對批量前述互联網账号暗码、小我生物辨認信息的條数,按照查获的数目直接認定,但有證据證實信息不真實或反复的除外。
6、在網上注册打點手機卡、信誉卡、银行账户、非银行付出账户時,為經由過程網上認證,利用别人身份證件信息并更换别人身份證件相片,属于捏造身份證件举動,合适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划定的,以捏造身份證件罪究查刑事责任。
利用捏造、變造的身份證件或盗用别人身份證件打點手機卡、信誉卡、银行账户、非银行付出账户,合适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一第一款划定的,以利用子虚身份證件、盗用身份證件罪脂肪瘤膏推薦,究查刑事责任。
施行上述两款举動,同時组成其他犯法的,按照惩罚较重的划定科罪惩罚。法令和司法诠释還有划定的除外。
7、為别人操纵信息收集施行犯法而施行以下举動,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划定的“帮忙”举動:
(一)收購、出售、出租信誉卡、银行账户、非银行付出账户、具备付出结算功效的互联網账号暗码、收集付出接口、網上银行数字證书的;
(二)收購、出售、出租别人手機卡、流量卡、物联網卡的。
8、認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划定的举動人明知别人操纵信息收集施行犯法,理當按照举動人收購、出售、出租前述第七條划定的信誉卡、银行账户、非银行付出账户、具备付出结算功效的互联網账号暗码、收集付出接口、網上银行数字證书,或别人手機卡、流量卡、物联網卡等的次数、张数、個数,并連系举動人的認知能力、既往履历、買賣工具、與施行信息收集犯法的举動人的瓜葛、供给技能支撑或帮忙的時候和方法、赢利環境和举動人的供述等主客觀身分,予以综合認定。
收購、出售、出租单元银行结算账户、非银行付出機構单元付出账户,或電信、银行、收集付出等行業从業职員操纵實行职责或供给辦事便當,不法創辦并出售、出租别人手機卡、信誉卡、银行账户、非银行付出账户等的,可以認定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關于打點不法操纵信息收集、帮忙信息收集犯法勾當等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問题的诠释》第十一條第(七)項划定的“其他足以認定举動人明知的情景”。但有相反證据的除外。
9、明知别人操纵信息收集施行犯法,為其犯法供给以下帮忙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關于打點不法操纵信息收集、帮忙信息收集犯法勾當等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問题的诠释》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七)項划定的“其他情節紧张的情景”:
(一)收購、出售、出租信誉卡、银行账户、非银行付出账户、具备付出结算功效的互联網账号暗码、收集付出接口、網上银行数字證书5张(個)以上的;
(二)收購、出售、出租别人手機卡、流量卡、物联網卡20张以上的。
10、電商平台预支卡、虚拟貨泉、手機充值卡、遊戲點卡、遊戲设备等經销商,在公安構造查询拜访案件進程中,被明白告訴其買賣工具涉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仍與其继续買賣,合适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划定的,以帮忙信息收集犯法勾當罪究查刑事责任。同時组成其他犯法的,按照惩罚较重的划定科罪惩罚。
11、明知是電信收集欺骗犯法所得及其發生的收益,如下列方法之一予以轉账、套現、取現,合适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划定的,以粉饰、隐瞒犯法所得、犯法所得收益罪究查刑事责任。但有證据證明白實不晓得的除外。
(一)屡次利用或利用多個非本人身份證實開设的收款码、收集付出接口等,帮忙别人轉账、套現、取現的;
(二)以较着异于市場的代價,經由過程電商平台预支卡、虚拟貨泉、手機充值卡、遊戲點卡、遊戲设备等轉换财物、套現的;
(三)协助轉换或轉移财物,收取较着高于市場的 “手续费”的。
施行上述举動,事先通谋的,以配合犯法论處;同時组成其他犯法的,按照惩罚较重的划定科罪惩罚。法令和司法诠释還有划定的除外。
十2、為别人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犯法供给技能支撑、告白推行、付出结算等帮忙,或窝藏、轉移、收購、代為贩賣及以其他法子粉饰、隐瞒電信收集欺骗犯法所得及其發生的收益,欺骗犯恶行為可以确認,但施行欺骗的举動人還没有到案,可以依法先行究查已到案的上述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十3、辦案地公安構造可以經由過程公安構造信息化體系调取异地公安構造依法建造、采集的刑事案件受案挂号表、立案决议书、被害人报告等證据質料。调取時不得少于两名侦察职員,并應記錄调取的時候、利用的信息化體系名称等相干信息,调取人署名并加盖辦案地公安構造印章。經审核證實真正的,可以作為證据利用。
十4、經由過程國(區)際警務互助采集或境外警方移交的境外證据質料,确因客觀前提限定,境外警方未供给相干證据的發明、采集、保管、移交環境等質料的,公安構造理當對上述證据質料的来历、移交進程和種類、数目、特性等作出版面阐明,由两名以上侦察职員署名并加盖公安構造印章。經审核可以或许證實案件究竟的,可以作為證据利用。
十5、對境外司法構造抓获并羁押的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嫌疑人,在境内接管审讯的,境外的羁押刻日可以折抵刑期。
十6、打點電信收集欺骗犯法案件,理當充實贯彻宽严相濟刑事政策。在侦察、审查告状、审讯進程中,理當周全采集證据、正确甄别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在配合犯法中的层级职位地方及感化巨细,連系其認罪立場和悔罪表示,區分看待,宽严并用,科學量刑,确保罚當其罪。
對付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團體、犯法團伙的组织者、策動者、批示者和主干份子,和操纵未成年人、在校學生、老年人、残疾人施行電信收集欺骗的,依法从严惩辦。
對付電信收集欺骗犯法團體、犯法團伙中的从犯,出格是此中介入時候相對于较短、欺骗数额相對于较低或从事辅助性事情并领取少许报答,和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學生等,理當综合斟酌其在配合犯法中的职位地方感化、社會風險水平、主觀恶性、人身伤害性、認罪悔罪表示等情節,可以依法从輕、减輕惩罚。犯法情節輕细的,可以依法不告状或免予刑事惩罚;情節显著輕细風險不大的,不以犯法论處。
十7、查扣的涉案账户内資金,理當優先返還被害人,如不足以全额返還的,理當依照比例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查察院 公安部
202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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