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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起律師被控虚假訴訟案,看當事人如何迅速出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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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4-29 17:01: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公訴構造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查察院。

被告人谷良坤,男,1973年9月27日诞生,公民身份号码×××,汉族,大學專科文化,案發前系北京市某状師事件所卖力人,户籍地點地北京市东城區。因涉嫌犯子虚訴訟罪,于2019年7月19日被羁押,第二天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1日被取保候审,後于同年11月25日被拘系。現羁押在北京市向陽區看管所。

辩解人王朝勇,北京市京師状師事件所状師。

辩解人黄露娟,北京京師(天津)状師事件所状師。

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查察院以京朝檢公訴刑訴〔2020〕1277号告状书指控被告人谷良坤犯子虚訴訟罪,于2020年7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構成合议庭,合用平凡步伐,公然開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查察院指派查察員宋迎新出庭支撑公訴,證人于某一、汤某、郎某、聂某出庭作證,被告人谷良坤及其辩解人王朝勇、黄露娟均到庭加入訴訟。現已审理闭幕。

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查察院告状书指控,被告人谷良坤于2016年間,在北京市向陽區某大厦内,伙同保定玉某遊览開辟有限公司(如下简称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惠、北京龙某電气有限责任公司(如下简称龙某公司)現實节制人汤某(二人均已裁决)假造了玉某公司向龙某公司告貸1020万元的究竟,龙某公司的管帐聂某、出纳郎某协助出具了相干“告貸合同”等證据。後龙某公司于2016年5月将玉某公司訴至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法院,请求了偿欠款及利錢,訴訟進程中两邊提交了捏造的告貸凭證及捏造的孙某名下的國有地皮利用證复印件等證据,导致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29日出具民事调處书,内容包含被告玉某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前了偿原告龙某公司本金1020万元,于2016年8月31日前付出原告利錢270万元等。後龙某公司向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法院申请强迫履行。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0日出具强迫履行裁定书,查封了孙某名下地皮的利用权。孙某提出履行贰言後,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17日中断了對上述地皮利用权的查封。被告人谷良坤後向公安構造投案。公訴構造就上述指控向本院提交了證人證言、书證等證据質料,認為被告人谷良坤伙同别人以假造的究竟提起民事訴訟,波折司法秩序,紧张侵害别人正當权柄,其举動已组成子虚訴訟罪,提请本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劃定對其科罪惩罚。

被告人谷良坤對公訴構造指控的究竟及罪名予以否定。被告人谷良坤的辩解人認為:在案王某惠、汤某、聂某、郎某的證言先後抵牾,没法解除為了推诿罪恶谗谄谷良坤的公道猜疑,不克不及作為定案根据;在案證据不克不及構成完备證据链,达不到确切充實的尺度,公訴構造指控谷良坤犯子虚訴訟罪的究竟不清、證据不足。

經审理查明,被告人谷良坤于2016年間,在北京市向陽區某大厦内,伙同保定玉某遊览開辟有限公司(如下简称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惠、北京龙某電气有限责任公司(如下简称龙某公司)現實节制人汤某(二人均已裁决)假造了玉某公司向龙某公司告貸1020万元的究竟,龙某公司的管帐聂某、出纳郎某协助出具了相干“告貸合同”等證据。後龙某公司于2016年5月将玉某公司訴至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法院,请求了偿欠款及利錢,訴訟進程中两邊提交了捏造的告貸凭證及捏造的孙某名下的國有地皮利用證复印件等證据,导致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29日出具民事调處书,内容包含被告玉某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前了偿原告龙某公司本金1020万元,于2016年8月31日前付出原告利錢270万元等。後龙某公司向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法院申请强迫履行。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0日出具强迫履行裁定书,查封了孙某名下地皮的利用权。孙某提出履行贰言後,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17日中断了對上述地皮利用权的查封。被告人谷良坤于2019年7月19日自動向公安構造共同事情。民警從被告人谷良坤處起获拘留收禁的手機1部已移送在案(暂扣于北京市公安局向陽分局)。

以上究竟,有以下證据予以證實:

1.同案王某惠的供述證實:

(1)2018年6月2日:2015年1月刘某涛和张某找到我说他们有一块地在河北保定玉山村让我一块儿開辟,要建立一個公司,我赞成了。刘某涛让其儿子當股东,张某让他親戚當,另有一個叫孙某的(地就是她的),我當了法人。刘某涛和张某让我找錢扶植這块地皮,我那時就找到朋侪汤某,他有錢我带他来看過這個地。刘某涛和张某给了我地皮證的复印件和地皮地上物的房產證原件,我把這些證的复印件和房產證原件给了汤某,從2015年3月到7月之間,我分6次從汤某位于北京市向陽區某大厦處借了1020万元人民币的現金,後我将錢都给了開辟的施工队。我因此保定玉某公司名义借的。我那時借錢時带着一個叫小伟的司機,錢每次都用纸箱子放的。我在向陽法院供给的公司单子都是施工队给的,我不清晰為什麼是假的。

(2)2018年6月8日:公司是依照工商局请求注册的。没開過股东大會。股东大會决定是张某拿来的,我就具名了。我没见過孙某。股东大會决定和任职的事是张某先让我具名的,簽完以後张某和刘某涛去北京找孙某簽的字。我感觉孙某的名字應當是她本身簽的,她應當晓得我是法人。公司的注册資金我和刘某、杨某都因此貨泉方法認缴的,孙某因此土處所式充任注册資金的。業務执照是张某注册的。2015年公司注册今後咱们搞了剪彩勾當。我起頭修路等。我管汤某借錢的事张某和刘某涛都晓得,是他们让我去找錢和招商引資。孙某必定也晓得我找汤某借的錢。由于张某给我這块地皮上的房本,让我用房本去外面借錢。我認為房本是孙某给他的,以是孙某晓得让我借錢的事。我把房產證放在汤某那邊了,告貸协定上利用屋子仍是地皮我記不清了。一共借来一千多万,全数用在玉山項目。

(3)2018年6月20日:業務执照是张某辦的,执照里孙某占50%的股分,出資情势是地皮,公司章程是2014年12月在刘某涛辦公室里,我跟刘某涛和张某定的,孙某不在場。孙某對占股50%用地皮出資應當是没定见,她具名了。孙某的地皮證是张某在咱们打點工商業務执照之条件供的。我不晓得為安在玉某公司的第一次股东會载明的出資方法是貨泉,但在公司章程中孙某的出資方法為地皮。在公司運营中,张某和刘某涛卖力前期手续,我卖力後期工程扶植和和谐資金。2015年6月份摆布张某和刘某涛闹翻了,我一小我在運作,我一共跟汤某借了1020万元,借了半年時候,利錢是几多我健忘了。我跟刘某涛说了我從北京借了錢,可是没说從汤某處借的,我没跟张某说過向汤某借錢的事,不晓得刘某涛跟他说過没有。我给汤某写了借单因此公司名义借的,汤某告状公司是由于我是公司的法人,這錢也用于公司了。檀卷中有玉某公司的現金明细账,記账凭證和收条這些都是我供给的,公司的公章在我這里,這些单子都是真正的。

(4)2018年6月28日:刘某涛曾派某芳到公司當管帐,厥後刘某涛不得意某芳的事情把她開除,某芳分開公司以後我接踵找了艳萍、杨管帐辦理公司的账。我從汤某那邊取錢的時辰另有我司機小伟随着我,他能證實我從汤某處借走1020万現金,他和我一块儿去的汤某辦公室,给錢的時辰他也在,另有汤某的管帐和出纳,每次都是汤某公司的人把錢捆成10万块一捆的装在纸箱里。某芳走了以後我就本身做公司的出纳,我每次從汤某那借錢出来就把錢拿回来直接到工地上發给工人了,施工队能證實给我開了收条,每次拿回来的錢数目都纷歧样可是每次都能發完,我從汤某手里借錢拿的都是當局的批文,都是复印件,房產證是原件,這些都是张某给我的,我给汤某看過地皮證的复印件,我没见過地皮證原件。我没押给過汤某工具。在法院告状的時辰是原告汤某供给的證据。我不晓得汤某從哪里得到的這份地皮證复印件,我没给過他。我和汤某借錢的事變我和刘某涛说了,没和张某说,我是用項目做担保向汤某借的錢。

(5)2018年8月23日:刘某涛和张某让我利用公司名义向汤某告貸的,但我没證据證實。我给汤某供给過地皮證和當局出具的文件的复印件,證實錢的用處。我没有地皮證的原件,只有复印件,是张某给我的。汤某向法院供给的地皮證复印件應當是我向他借錢的時辰给他的。我告貸的時辰汤某和他的管帐、出纳在場。

(6)2019年7月8日:我以前没说真话。2015年建立玉某公司,我在地上辦開業典礼、打井、修路花了四五百万,其他股东都不投錢,孙某還經由過程法院告工商局说咱们做假执照,我那時想费錢买孙某的地皮,但我没有錢。厥後朋侪汤某来保定感觉地皮位置不错,我让他出錢,但他说没有錢。2015年炎天汤某让我去北京某大厦找他,我去後见到他和一位男人在,汤某先容男人是谷状師,汤某说可以把這块地發生一告状訟,再把這告状訟弄到法院审訊。我说我在北京不要紧,汤某说可让谷状師代辦署理這起案件,法院把地皮冻结經由過程履行拍卖,若是能卖一亿可以拿出四五万万给孙某,地皮就归我了。我赞成了。汤某说谷状師會放置一個子虚的訴訟,他會建造證据,让我共同谷状師具名、盖印。汤某说他要1000万益處费,以是咱们這起子虚訴訟中我写的欠条就是1020万人民币。汤某放置公司管帐依照谷状師的放置打印了告貸单和進账凭證等證据,我就在捏造的證据上具名盖印了。告貸錢数和時候都是谷状師放置管帐写的。厥後的訴訟都是谷状師和汤某在跟進,我不晓得他们怎样操作的了。大要2016年或2017年,谷状師在向陽法院的訴訟竣事了,地皮冻结了。孙某由于地皮冻结向法院提告状訟,法院履行部分给我打德律風让我共同查询拜访。我奉告了汤某,汤某放置谷状師带我去向陽法院共同查询拜访。在履行庭開庭的時辰我听法官说我和汤某的民事訴訟有問題,由于以前的庭审我没介入,都是谷状師代辦署理的,我一听就晓得這块地皮要解封,還把我套内里了,我预感触要失事。我跟汤某说了這件事,汤某说還要上訴。2017年末,汤某叫我到北京说此事,让我给谷状師打德律風,我给谷状師打德律風後,他说向陽公安局已立案了,而且到向陽法院查询拜访此事了。我到汤某辦公室找他,汤某给我看了谷状師给他發的立案通知书照片。汤某跟我说他想法子,让我被抓後要對峙住,说差人若是問我让我咬定六次借錢都是用红酒纸箱装的錢。我没给過谷状師錢,我不晓得汤某和谷状師是怎样谈的。

(7)2019年7月23日:我感觉我的子虚訴訟的事,除我和汤某外,谷状師、汤某部下的两個管帐也理當承當责任。這個子虚訴訟不少缝隙都是他们做的,如果没有缝隙也欠好認定子虚訴訟,汤某部下两個管帐把账、時候给弄错了,缝隙百出。他们弄的阿谁工具我之前没看,我太信赖汤某了,厥後满城法院调取質料後让我看,證据上面的時候和錢数都是错的,我就晓得完了。我和汤某的告貸合同是谷良坤写的,汤某辦公室有電脑,谷良坤用電脑打的字,與合同對應的单子是那两個管帐做的。那時在汤某的辦公室写了一下战书,我在場,是他们把我叫過来的,我公司的公章是我一块儿带過来的,来以前说了是過来写告貸合同。那時有我、汤某、谷良坤、汤某的司機小青在。那時写了六份告貸合同,复印了不少份,就是他们把合同复印的時辰复印乱了。谷良坤用電脑打完了合同後,拷在優盘交给了小青,小青拿到了汤某管帐那屋,管帐把告貸合同打印出来又复印的。在谷良坤写告貸合同時,汤某的两個管帐進来過,按照阿谁告貸合同做根据。写告貸合同前,汤某當我的面跟谷良坤说了子虚訴訟的事,汤某就没借錢给我,以是我、汤某、谷良坤都晓得告貸合同是假的。厥後我找汤某说此事,汤某让我给谷良坤打德律風,谷良坤在德律風里让我打死了也要抗住,说否則事就大了。

2.同案汤某的供述及識别笔录證實:

(1)2019年6月14日:我于1996年建立北京金某電气公司。我于2014年建立北京龙某電气公司。關于我和王某惠涉嫌子虚訴訟的事,公安找我取證過屡次。王某惠2015年起頭跟我借過6次錢,我每次都给他現金,現金都是我家里的,一共是人民币1020万。郎某是我公司的出纳,聂某是我公司的管帐,我每次都让她俩辦手续,但她们没见過我带的現金。王某惠因此玉某公司名义向我的龙某公司告貸。

(2)2019年6月17日:我于2001年熟悉王某惠,2015年頭王某惠给我打德律風说他有個叫玉某养老度假村的項目,他是玉某公司总司理和法人。我颠末考發觉得這個項目不靠谱,我就回绝了他。厥後王某惠没錢交房租了,想找我先告貸30万元人民币交房租。他说如今玉某遊览開辟公司已建了四座别墅的框架,未来這四座别墅他筹备卖80万一套,若是我借给他錢,他就依照20万人民币的代價卖给我一套。今後再還给我10万元現金。由于我想以廉價的代價采辦一套别墅,我就赞成借给了他30万元。有一次王某惠来公司找我,那時我跟谷良坤状師在我辦公室正在说我公司其他案件。王某惠说玉某公司的股东孙某一向在告工商局,说企業注册手续是子虚的。王某惠還给我看了满城法院一审的裁决书和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的裁决书。二审裁决了工商局胜訴,王某惠就感觉本身的股分和法人身份塌實了。那時谷良坤状師指出王某惠和刘某涛一共占据40%股分,孙某和另外一名股东占60%股分,王某惠在公司的职位地方仍是不不乱。谷良坤状師問王某惠這块地投資了几多錢,王某惠就计较出1800万用度,说他本身投資800万。谷良坤说剩下的資金可让我和王某惠之間虚構個告貸合同。让王某惠找我借1020万元。王某惠和谷良坤状師两人就依照動工期和工程排期起草出6次告貸時候、告貸数额。谷良坤還設計了我小我出資後以公司名义向玉某公司告貸的子虚究竟。谷良坤那時就拟出告貸合同和付出凭證。我放置公司管帐聂某和出纳郎某依照谷良坤起草的告貸合同和付出凭證建造了6次子虚告貸合同和付出證實。建造完子虚的告貸合同和付出證實後,王某惠簽了字并盖了玉某遊览公司的公章。谷良坤還让王某惠供给审计陈述。虚構的第一次告貸合同與付出凭證上写的時候應當是2015年3月份,告貸刻日是3個月。其實是往前推了簽訂時候。比及合同到期後6個月摆布,谷良坤就從我這里拿走了所有的告貸合同和凭證去向陽法院告状。王某惠還依照谷良坤的请求供给了地皮證和公司章程、协定等資料。并且谷良坤還请求我和王某惠在向陽法院调處處置。我和王某惠就依照谷良坤的放置举行了调處。调處後我和王某惠、谷良坤一块儿约定經由過程向陽法院走履行步伐。在履行進程中,王某惠還依照谷良坤的请求再次供给了地皮證和公司章程、协定等資料。王某惠把資料给我以後我就一成不變的交给谷良坤。向陽法院履行庭後把孙某在满城的地皮冻结了。孙某發明地皮被冻结以後就到向陽法院告状,向陽法院又解冻了孙某的地皮。厥後昌平經侦来找我领會過环境,我跟谷良坤和王某惠说了這件事。谷良坤说這件事我和王某惠两小我都要死扛。我和王某惠就依照谷良坤说的做了。包含厥後王某惠被向陽公循分局抓获今後,差人找我领會环境,我也是依照谷良坤状師说的死扛给過王某惠1020万現金。我跟王某惠有商定,若是這件事能依照1020万告貸履行,我把錢都给王某惠。谷良坤状師依照履行额30%的尺度拿危害代辦署理费。剩下的錢由王某惠占据,王某惠承诺再给我一栋别墅。差人找我、我公司管帐和出纳领會环境的時辰,咱们都说给了王某惠現金,是谷良坤给咱们出的主张。谷良坤從我這里拿的正常的訴訟费,由于他挣的是危害代辦署理的錢,就是訴訟標的金额的30%。谷良坤晓得王某惠與我之間的告貸环境和訴訟是子虚。由于告貸的事變都是谷良坤放置的,訴訟也是他代辦署理的,也就是说這個子虚訴訟都是谷良坤状師放置的。王某惠和我公司的管帐、出纳都能證實這件事。我是想要王某惠承诺我的那两套别墅。再有就是我信赖谷良坤,感觉應當没問題,我和王某惠、我公司管帐和出纳都不是做如许事變的人。否則管帐建造的子虚凭證也不會写错時候和錢数,這都是依照谷良坤状師写的子虚證据建造的。我想消除與谷良坤状師的代辦署理瓜葛。由于我進来以前我给他打德律風,他说让我死扛不克不及说真话,不要把他说出去。如今我晓得本身做错了,我不克不及再信赖他,不克不及让他作為我的代辦署理状師。

(3)2019年7月9日:我和谷良坤熟悉十年了。谷良坤2016年或2017年的時辰找到我,想跟我借500万,说他跟一個承德人打訟事,我没借给他。那次王某惠找我说保定地皮的事,谷良坤也在我辦公室说承德人的事,谷良坤听了後就让咱们弄一個子虚訴訟,让我跟王某惠做一個告貸协定,如许孙某就不敢闹腾了。

(4)2019年7月19日:虚構的第一次告貸合同與付出凭證上写的時候應當是2015年3月份,告貸刻日是3個月。其實是往前推了簽訂時候。剩下的五份證据我都没看,就是太信赖谷良坤了,我若是那時看一下,可能就不會写错時候了。這些都做好後,我、王某惠、谷良坤约定訴訟的事,我提出如果然能經由過程子虚訴訟拿回錢,我不要子虚的告貸,但事成後王某惠要给谷良坤訴訟標的30%的危害代辦署理费。王某惠赞成了,還提出裁决中的利錢和滞纳金给我。我提出這錢我也不要,但我提出未来王某惠在這块地對面盖好的别墅给我一套。王某惠赞成了。當天我就把谷良坤代辦署理案件的拜托书写好交给他了,谷良坤把所有子虚告貸手续拿走了,他卖力放置訴訟。没過几天,谷良坤就通知我向陽法院立案了,让咱们去交錢。我去向陽法院立案庭交了4万多訴訟费。厥後的事變就是谷良坤運作,我没去過法院。没過量久,谷良坤奉告我已调處了,我看了调處书。谷良坤又去辦履行手续。在履行進程中,王某惠依照谷良坤的请求再次供给了地皮證和公司章程、协定等質料。王某惠把資料给我,我一成不變交给了谷良坤。向陽法院履行庭後把孙某在满城的地皮冻结了。孙某發明地皮被冻结以後就到向陽法院告状,向陽法院又解冻了孙某的地皮。厥後昌平經侦来找我领會過环境,我跟谷良坤和王某惠说了這件事。谷良坤让我和王某惠咬死有現實告貸,若是说了真话大師全完,最惨的就是他。我和王某惠依照谷良坤说的,一向跟差人说有告貸。王某惠被抓後,差人找我领會环境,我一向没認可。我找過谷状師,谷状師说他熟悉差人,可以或许把我擇出来。谷良坤让我给他錢作為感激。我感觉這事不是差人可以或许做主的,就没给他錢。每次差人找我,我都跟谷良坤接洽,他都让我去,说是正常扣問。

(5)2019年7月20日:當天王某惠找我提出要假造子虚债務,谷良坤来找我,我把王某惠公司内部股权环境跟谷良坤说了,又跟谷良坤说我借给了王某惠1020万人民币。谷良坤说可以經由過程訴訟處置。我说我没有写告貸手续,王某惠说可以补写告貸手续我请求谷良坤给我草拟了告貸协定。谷良坤给了我一個告貸协定的模板,他就走了。我拜托谷良坤代辦署理龙某公司告状王某惠的公司。我没有奉告谷良坤我和王某惠之間的子虚告貸。厥後谷良坤正常代辦署理我的案子。在訴訟和履行步伐後,分局找我领會环境,我晓得我和王某惠子虚訴訟的案子被公安發明了,我跟谷良坤说了實情。谷良坤说如许做把他旋進去了,让我抗住,扛不住就進去,我就依照谷良坤和其他朋侪说的,没跟差人说真话。谷良坤問過為什麼没写欠条,我说没写。捏造的告貸协定、付出凭證、收条是我和王某惠磋商的,和谷良坤不要紧,捏造的六次告貸時候、金额是我和王某惠约定的。以前我由于惧怕把责任推到谷良坤身上。

(6)2019年9月10日:這起案件是谷良坤一手策動的,是他让我和王某惠簽訂子虚的告貸协定,以後他再去法院告状。我晓得谷良坤向公安構造供给的灌音一事,那時谷良坤奉告我案件已依照子虚訴訟在向陽分局立案了,他给我打電说他會给我打德律風問我告貸是不是真正的,让我在德律風中共同他说是真正的。以後他就给我打了德律風,在德律風里問我告貸是不是真正的,我依照谷良坤以前教我的说告貸是真正的,我還在德律風里骂了一句差人。内里的内容是谷良坤让我共同他说的,谷良坤说别把這個事牵涉上他。全部這件事都是谷良坤攒的局,起頭说我和王某惠做一個告貸协定就完了,是谷良坤说要走訴訟才真實。出了事,谷良坤给我打德律風说向陽立案了,若是立案他就完了,说會给我打德律風,让我在德律風里说告貸是真正的。在子虚訴訟案件中王某惠的代辦署理状師于某2是我放置的,她是我公司的法令参谋,對子虚訴訟的事變不知情。

(7)庭审所述:谷良坤的30%危害代辦署理费是我、王某惠和谷良坤一块儿定的。我和他的代辦署理合同里没有写,是口頭说的,全数履行完了,由玉某公司给谷良坤。告貸合同是谷良坤草拟的,我管帐打印的,谷良坤在我公司手写的,写完管帐打的。付出凭證是聂某做的,收条是郎某做的,我让她们做的。告状提交的文件,北京公司的質料是我供给的,保定的質料是王某惠供给的。

汤某識别出谷良坤。

3.證人郎某的證言及識别笔录證實:

(1)2019年6月14日:我是2005年到汤某公司事情,我和管帐聂某日常平凡给公司做账交税。我以前没说真话。我就见痛風特效藥,過王某惠一次,是有一天在某大厦汤某把我和聂某叫到他辦公室,汤某向我和聂某先容王某惠是王总,汤某说王总以前找他借過錢,让我和聂某补個告貸合同。厥後是聂某依照汤某说的經由過程電脑打印了告貸合同和告貸条。王某惠给咱们供给的告貸人姓名和告貸公司的名称。六份告貸合同是當天一次性簽訂的。當天汤某没有给王某惠錢。我听汤某说過他要告状王某惠。我以前跟差人说瞥见王某惠去過汤某公司六次,每次都是去告貸,并且還瞥见過汤某给他現金是谎言,是汤某让我说的。

(2)2019年6月17日:我記得告貸合同題名時候是2015年,合同是补簽的,真正的建造時候是2016年或2017年。我記得捏造證据那天,我瞥见王某惠、谷良坤状師在汤某辦公室。他们磋商甚麼我不清晰,我感受他们在捏造證据時是成心背着我的。我和聂某在一個辦公室,起頭是汤某叫聂某到他辦公室,没叫我。厥後聂某在汤某辦公室打印好告貸合同回到我辦公室盖公司章。聂某说王某惠向汤某告貸写了六份告貸合同和付出凭證,是谷良坤状師帮着排的時候和金额,写的合同。我听後没多想,聂某就在告貸合同上盖了龙某公司的章。過了几個月,谷良坤到公司找汤某,汤某把我和聂某叫到他辦公室,谷良坤说要到法院告状王某惠,必要补一份收条,意思就是我公司账上没有錢,是汤某小我出資以公司名义借给王某惠玉某公司錢。這笔錢是現金方法借,没有入我公司账户,让我和聂某补一份我公司管帐、出纳收到汤某出借現金的收款凭證。如许连系以前做的告貸合同和付出凭證能證實我公司以現金方法将1020万現金分六次借给玉某公司王某惠。谷状師说完後,我和聂某依照他说的建造了子虚的收款凭證。谷状師把凭證拿走了。厥後我听汤某说玉某公司若是還不了錢,公司在河滨保定有块地可以抵债。後汤某還说訟事赢了。以後我听汤某说王某惠被抓了,地皮不是玉某公司的,是孙某的。差人找汤某查询拜访訴訟的事,汤某让我和聂某找差人作伪證,谎称见過王某惠来公司借過六次錢,每次咱们都见到王某惠了,也看到汤某给王某惠現金了,并且告貸合同、收款凭證、付出凭證都是每次那時簽訂的。咱们依照汤某说的跟差人说了谎言。厥後咱们就從汤某公司離任了。被抓以前差人找我,我還给汤某打了德律風,他说没事,让我依照以前那样说,成果我又说了谎言。聂某當天做告貸合同的時辰我就晓得這件事是假的,但由于是汤某小我的事變,與我無關,咱们就做了。起頭捏造證据的時辰我没在汤某辦公室,厥後我听聂某说虚構告貸凭證的時辰是谷良坤放置時候、錢数写的告貸合同。為了告状案件,谷良坤状師放置我和聂某捏造的收款凭證。我晓得這些子虚證据都是谷良坤捏造的,以後他又本身代辦署理這起案件。

(3)2019年7月19日:2016年三、4月份的時辰,聂某從汤某辦公室出来拿着一些告貸合同,说是汤某、王某惠他们一块儿做的,让我盖印,我拿出公章和聂某一块儿盖印。盖完章後聂某填写了付出凭證,每份告貸合同對應一份付出凭證。我和聂某把盖好章的告貸合同和写好的付出凭證送到汤某辦公室。我瞥见他辦公室有汤某、王某惠和谷良坤状師。那時汤某让我取代他母親即龙某公司法人某華在付出凭證上具名,我簽完字後王某惠在付出凭證上具名。我記得過了两天谷良坤来到公司,让聂某补填了收条,意思就是汤某小我利用現金给龙某公司入账,收条證實龙某公司收到了汤某小我的現金,龙某公司再用這些錢给王某惠。谷良坤還让聂某把告貸手续装訂成財政账册,将手续复印後交给谷良坤,他说告状要用。厥後我听汤某说谷状師代辦署理了這告状訟還胜訴了。

(4)庭审證言:做合同那天我在汤某辦公室见過谷良坤,後要凭證還见過他一次。

郎某識别出谷良坤。

4.證人聂某的證言證實:

(1)2019年6月14日:我是龙某公司的管帐。郎某是出纳。公司的現實节制人是汤某。王某惠和我公司没有营業来往。龙某公司没有收到過汤某的錢,龙某公司也没借给過王某惠公司錢。咱们出具的告貸合同、付出票据、入账收条都不是真正的。這些手续是汤某让做的。

迷你小鋼琴,2)2019年6月17日:我以前有部門没说真话,汤某是我老板,他让我那末说,他没有被抓,我不敢说真话。2016年上半年的一天,汤某让我去他辦公室,我進去後瞥见两小我,汤某说一個是谷状師,一個叫王某惠。汤某让我用他辦公室的電脑打印告貸合同,那時是谷状師口述的,他说一句我打一句,在電脑上打出来文本後,我回到本身辦公室打印出来,以後在我辦公室依照告貸合同手工填写了付出笔据。我把打好的告貸合同和付出笔据送到汤某辦公室,王某惠就地就署名,盖了玉某公司的章。全数做好後交给了汤某。過了一段時候,我記得是汤某跟我说開個收条,意思是我公司账上没錢,他想以龙某公司名义借给王某惠公司錢。固然這笔錢因此現金方法借给王某惠的,又没有入我公司账户,錢有出項没進項。让我补一份我公司收到汤某出借現金的收条。我依照汤某说的补了六份收条,做好後交给了汤某。厥後我听汤某说他經由過程法院告状王某惠公司了。再厥後汤某找我和郎某找差人作伪證,谎称2015年本身见過王某惠来公司借過六次錢,每次咱们都瞥见王某惠了,每次都瞥见汤某给王某惠現金,是用纸箱子装的錢,但没有過数。并且告貸合同、收款凭證和付出凭證都是每次那時簽訂。咱们就依照汤某教咱们说的跟差人说了谎言。我和郎某厥後都從汤某公司離任了,我被抓前一天,汤某给我打德律風说没事,让我依照以前那样说,成果我又對差人说了谎言。汤某、王某惠和谷状師在我進汤某辦公室前是怎样磋商的我不晓得,我進屋後汤某说谷状師没带助理,让我给谷状師打印個工具,谷状師口述,我在電脑上敲字,我彻底是依照谷状師口述的内容敲的,没有一點分歧。

(3)2019年7月19日:汤某让我用他辦公室的電脑打印告貸合同,那時谷状師口述,他说一句我打一句,在電脑打出来文本後,我回到本身的辦公室打印出来六份告貸合同。我是在汤某辦公室電脑上建造的,是一台新的一體電機脑,我用優盘把文件轉曩昔,用本身的電脑打印的。

(4)2019年7月20日:2016年上半年的一天,汤某叫我到他辦公室。汤某让我打印個工具,他说谷状師说甚麼我打甚麼,我打印的時辰發明是告貸合同,那時是谷状師口述,我按照他说的在電脑上打字,打好第一份告貸合同後,谷状師那時還给了我几個日期和金额(是他直接给了我一张写了日期和金额的纸仍是他口述我記到纸上的我記不清了,但必定是谷状師给我的日期和金额)。全部進程都是谷状師口述,我記實内容,這個進程中汤某和王总咱们都在一個辦公室,我没印象汤某和王总针對告貸合同跟我说過甚麼,我都是依照谷状師的口述記實的。在電脑上打好第一份告貸合同後,由于汤某辦公室没有打印機,我把合同拷到U盘,拿到我的辦公室打印,并依照谷状師给我的日期和金额又打印了此外五個告貸合同,每一個合同都是一式两份。打印完後,汤某和王某惠到我辦公室,汤某让我写了六份公司付出凭證,上面的金额對應告貸合同的金额和日期。王某惠就在合同和付出凭證上具名了,汤某没具名,厥後都给汤某了。厥後的事我就不晓得了。告貸合同的内容大要是王某惠名下公司從龙某公司告貸,六個告貸合同金额总计1000多万,告貸方法写的現金。

(5)2019年7月26日:當天我忘了是谷良坤说的仍是汤某说的,说谷良坤有助理的,那時谷良坤的助理没来,以是让我给谷良坤打字。谷良坤在那邊说,我在那邊打字,六份告貸合同是當天打出来的。我打出来一個模型似的告貸合同後,用優盘把模型拷了出来,再把優盘插到我和郎某辦公室的電脑上,用電脑打了出来。起頭的那份模型是有時候和告貸金额的,算是第一次告貸,然後谷良坤跟我说我直接打到電脑、仍是我把谷良坤说的此外五次告貸時候和金额記在一张纸上後我打到電脑里,這块我忘了,可是必定是谷良坤供给了此外五次告貸時候和告貸金额,我照着打在電脑里然後打印出来的此外五份告貸合同。那時谷良坤让写的是2015年的告貸合同,可是那時是2016年,以是我在手填付出笔据時候的時辰随手写成為了2016年(這個是笔误),谷良坤说的都是2015年。我和郎某一個辦公室,汤某是自力辦公室,那時谷良坤说我打告貸合同是在汤某的辦公室,他的辦公室很大,我記得那時汤某和王某惠坐在沙發上,我坐在電脑那,谷良坤坐在我邊上说。打好告貸合同後我把合同模型拷到優盘回到我和郎某的辦公室,把優盘插到了我和郎某辦公室里我的電脑上,由于我的電脑有打印機,如许我在我的電脑上依照谷良坤供给的告貸時候和金额打了此外五份告貸合同。六份告貸合同是一式两份,我打印了十二份告貸合同。後我在我的辦公室比照六份告貸合同上的告貸時候和金额,手写了六份付出笔据。然後我把告貸合同和付出笔据给了汤某。我在我的辦公室打印告貸合同和填写付出笔据時郎某、汤某在場,汤某從我辦公室把告貸合同和付出笔据拿走的。我記不清是那時仍是以後汤某還让写了收条。写收条的時辰谷良坤應當不在。厥後汤某让我把六份告貸合同和付出笔据装訂成册了。厥後汤某让我和郎某说谎言,我怕被抨击就说了谎言。

(6)庭审證言:告貸合同是谷良坤口述,我敲的字,然後打印的,那時谷良坤、王某惠和汤某在場。是在汤某辦公室的電脑敲的字,打印是在咱们辦公室打印的,由于汤某辦公室没有打印機。

5.證人张某的證言證實:2014年末,刘某涛找到我说想买地,盖养老院别墅,说王某惠给他施工。我就带刘某涛去北京找到了严飞的爱人孙某,他们详细怎样谈的、怎样簽定的协定我不清晰。2015年六、7月份,严飞说王某惠以玉某公司名义在網上招商,經领會,王某惠在孙某不知情的环境下注册建立了玉某公司,法人是王某惠,股东有王某惠、孙某、杨某、刘某。厥後孙某就經由過程法令路子告状了满城工商局。

6.證人杨某的證言證實:我是保定玉某遊览開辟公司的股东。2015年1月13日午時,我姐夫张某给我打德律風说一會有人拿股东合同让我簽個字。我那時就赞成了,厥後有人找我,我那時簽了三四個名字,上面的内容我也没有看。我不熟悉王某惠、孙某、刘某,也没去過公司。

7.證人于某2的證言及拜托代辦署理合同、發票證實:我是北京市大某状師事件所状師。我是龙某公司訴玉某公司告貸胶葛一案中玉某公司的代辦署理状師。我與玉某公司的代辦署理合同是2016年7月8日簽訂的,代辦署理時代我去過两次向陽法院,應當是庭前调處步伐,最後是调處了案的。成果是玉某公司了偿告貸,經调處,告貸利錢有所低落。我認為當庭出具调處书的环境相同常。法官说告貸是現金,問玉某公司把錢用到甚麼方面了,请求供给玉某公司股东對告貸知情或赞成的股东會决定。我把要乞降王某惠说了,我去河北保定取的證据質料。我記得質料仿佛是采辦發掘機的收条或發票,仿佛另有工程预算书。法官请求的股东會决定没有拿到,仿佛王某惠減肥產品推薦,说股东會没有招集起来,我轉述给了法院。告貸合同不是我向法院递交的,應當是原告状師供给的。那時属于庭前调處步伐,不存在質證問題,我没有對告貸合同举行檢驗。王某惠拜托我時暗示對向龙某公司告貸没有争议,認可告貸究竟,也是我没有檢驗的缘由。我熟悉汤某,他和咱们所的合股人熟悉。汤某也许说過有他熟悉的人要開庭请状師,由于我和他熟悉時候不短,有過這类环境,但他没有明白提過被告的名字。我不熟悉谷良坤。调處以後,王某惠想让我代辦署理履行阶段,我没有接。由于在開庭阶段對方代辦署理状師提過告貸現實出借人是汤某,我感觉本身熟悉汤某,又做汤某對方的代辦署理人欠好。我代辦署理這起案子收了2万元状師费。相干拜托代辦署理合同及發票證實于某2代辦署理该案收取2万元状師费的环境。

8.證人于某1的證言證實:

(1)公訴構造證言:谷良坤是我姑姑家的表哥,日常平凡瓜葛很好。我于2016年頭至2019年10月一向陪着谷良坤,他去哪我去哪,给他開車,我哥日常平凡给我點零费錢。我熟悉汤某。我進過他辦公室。第一次是汤某给谷良坤打德律風让谷良坤去,到了辦公室汤某说有人欠他錢,要打訟事,厥後我就没听,坐在邊上玩手機。那時谷良坤向汤某先容了我是他表弟,没一會咱们就走了。過了几天,汤某又叫咱们去,汤某给了谷良坤一些質料,我不晓得是甚麼,咱们坐了一會後,又来了两小我,汤某先容说有一個是王总,另外一小我没先容。我没听见他们说甚麼,過了一會就走了。第二次去汤某辦公室我没有印象是不是有他人進過辦公室。

(2)庭审證言:我記得去過三次汤某辦公室。此中一次是我本身去的,谷良坤让我拿文件袋去盖印。

9.刑事裁决书證實:王某惠、汤某因犯子虚訴訟罪被别離判處科罚;郎某、聂某因犯伪證罪被别離判處科罚的环境。

裁决中,證人孙某就案件环境供给了相干證言——“2015年我經由過程朋侪先容與刘某、王某惠、杨某意欲建立一家遊览公司,刘某拿着由其建造的《保定玉某遊览開辟有限公司章程》《保定玉某遊览開辟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會集會》到北京找到我,初次股东會由王某惠招集和主持,公司注册本錢500万元,出資方法為貨泉500万元,那時决议让我出資100万元人民币,我赞成了但一向没有给公司出錢。厥後我在工商盘問中發明我的出資方法在我不知情的环境下由100万元酿成利用我名下位于河北的300亩地皮(價值1亿元人民币)。我于2015年7月24日向保定满城县工商行政辦理局递交《申请撤消保定玉某遊览開辟有限公司挂号申请书》,後我又向保定竞秀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17年5月我在網上盘問發明向陽法院将我名下的保满國用(2008)自第×××号國有地皮予以查封。經查,2016年北京龙某公司法人某華和其儿子汤某以民間假貸為由,訴保定玉某公司欠款本金1020万元,利錢266万元,向陽法院作出(2016)京0105民初29789号民事调處书,内容包含被告玉某公司了偿本金1020万元、付出利錢270万元等。向陽法院按照上述调處书于2017年1月10日出具(2016)京0105执第17795号强迫履行裁定书,将我的前述地皮查封。後我依法從向陽法院调取了民事卷宗,显示自2015年3月16日起至6月30日止,玉某公司共向龙某公司告貸六笔:2015年3月16日告貸150万元、2015年4月20日告貸160万元、2015年4月30日告貸210万元、2015年5月30日告貸180万元、2015年6月20日告貸240万元、2015年6月30日告貸80万元,上述总计本金1020万元。借期短、告貸密集,以上六笔告貸金额分歧,但合同中终极确認收款金额均為150万元,上下纷歧,较着造假。按照庭审笔录显示,龙某公司出借给玉某公司的1020万元是現金出借,錢的来历是该公司法人某華的儿子汤某。我從向陽國税局领會到,龙某公司底子没有這笔金錢的来往記實。玉某公司确認收到1020万元的現金,并说這些錢给了其他公司作為工程款,并出示了加盖其他公司单元章的收款收条,經领會上述其他公司與玉某公司没有营業来往,也没有给该公司出具收款收条。我從未将本身的地皮證给過任何人,卷宗中呈現的地皮證复印件與我的地皮證有较着差别,系捏造。玉某公司法人王某惠與龙某公司的訴訟调處书、两邊簽定的《還款协定暨國有地皮利用权让渡协定》,直接针對的是我名下的地皮。王某惠和某華等人歹意通同,供给子虚證据,该案属于子虚訴訟。我的地皮證历来没有给過任何人,包含复印件。我這個地上的屋子已是作废的了,那時有一個房產證是玉山营房,已是废旧屋子,房產證也没有效了,我那時采辦這块地将所有人改為我的名字後房產證我没有要。我不晓得公司有告貸一事”。

裁决中,證人刘某供给了相干證言——“王某惠是保定玉某公司的法人,我是股东之一。2015年摆布,刘某涛让我和一個叫张某的人去保定市满城區工商局打點保定玉某遊览開辟有限公司,那時让我當此中一個股东,其他股东另有杨某(张某先容的)、孙某、法定代表人是王某惠。我没有現實介入谋劃。我不晓得王某惠以公司名义告貸。我晓得公司有一块地,我出錢修這块地的路,详细花了几多錢我記不清了。王某惠是不是出錢修路我不清晰。”

裁决中,證人姜某供给了相干證言——“2015年1月份我公司老板刘某涛想在满城注册一家公司,让我带着他儿子刘某去满城工商部分打點手续。資料都是刘某提交的,打點完業務执照後我就交给刘某了。刘某涛让我注册的這家公司叫玉某公司。我記得這家公司那時有四個股东,王某惠、刘某、孙某和杨某。注册前是我去找杨某簽的字。我記得注册資金有500万人民币,都因此出資的方法入股的。我記得那時都因此貨泉的方法出資的,没印象有拿地皮入資的。”

裁决中,證人王某供给了相干證言——“我發明王某惠冒用孙某的名义注册了玉某遊览公司。我跟對方沟通此事進程中熟悉的王某惠。以前跟我接洽的都是刘某涛。我晓得刘某涛與孙某谈地皮的事變,那時刘某涛说采辦地皮,说省里會出資,但錢不克不及直接打给咱们公司,必要再建立一家公司。第二次刘某涛来後让孙某在建立公司的章程上具名,说是筹备質料,因孙某不是河北本地的,让她先把字簽了。详细事項真正建立的時辰再谈。那時我看了孙某的出資情势就是貨泉,刘某涛说必要找其他股东具名就把原件拿走了。後2015年四、5月份,刘某涛打德律風以谈事為由骗我去保定,咱们發明上當假剪彩,那時地皮上建了一個架子,我拍了照片。2015年7月咱们盘問發明刘某涛捏造孙某具名注册了公司,而且掉包了公司章程中關于出資方法的内容,變動為利用地皮入資,出資比例由20%變成50%。昔時7月尾咱们申请撤消公司。2015年9月咱们提出行政复议,後提出行政訴訟。地皮上没有任何施工,是原始状况,售楼處不在地皮上,据说是村干部替王某惠出的錢。厥後我查到玉某公司的两起民事訴訟,此中一块儿是王某惠以玉某公司的名义向汤某借錢的事。我去法院盘問才晓得地皮被查封。咱们在法院資猜中看到的地皮證的复印件與咱们的真地皮證收支很大。”

10.相干书證、民事调處书、民事裁决书、强迫履行裁定书、履行裁定书等證實:

保定玉某遊览開辟有限公司的章程、股东會决定内容,王某惠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龙某電气有限责任公司的業務执照载明法定代表報酬某華。

還款协定暨國有地皮利用权让渡协定载明,龙某公司作為甲方出借人,玉某公司作為乙方告貸人,内容显示乙方别離于2015年3月至6月共六次向甲方告貸1020万,因乙方還没有還款,告竣协定即确認两邊告貸金额和利錢,乙方许诺如2015年11月15日前不克不及奉還,赞成将位于河北省满城县的神星镇玉山村西侧的國有地皮利用权让渡给甲方,甲乙两邊在題名均有簽章,日期為2015年10月30日。

北京龙某電气有限责任公司作為原告,拜托谷良坤作為代辦署理人于2016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告状訟,哀求判令保定玉某遊览開辟有限公司(拜托代辦署理人于某2)付出告貸本息。訴訟雙標的目的本院供给了“付出笔据”(共6张,時候和金额别離為:2015年3月16日150万元、2015年4月20日160万元,2015年4月30日210万元,2016年5月30日180万元,2015年6月20日240万元,2015年6月30日80万元,领款人均為王某惠,主管审批署名均為某華)“告貸合同”(共6份,第一份題名2015年3月16日,告貸金额150万元,合同記录乙方現實收取150万元;第二份題名2015年4月20日,告貸金额160万元,合同記录乙方現實收取150万元;第三份題名2015年4月30日,告貸金额210万元,合同記录乙方現實收取150万元;第四份題名2015年5月30日,告貸金额180万元,合同記录乙方現實收取150万元;第五份題名2015年6月20日,告貸金额2狐臭露,40万元,合同記录乙方現實收取150万元;第六份題名2015年6月30日,告貸金额80万元,合同記录乙方現實收取150万元)“記账凭證”“收条”“國有地皮利用證”(该證中記事一栏為空缺)等书證,本院于2016年7月29日作出民事调處书,内容包含被告保定玉某遊览開辟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前了偿原告北京龙某電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金1020万余元,被告于2016年8月31日前付出原告利錢270万元等。

北京龙某電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拜托谷良坤全权代辦署理其公司卖力與保定玉某公司的假貸胶葛履行。本院于2016年11月1日出具强迫履行裁定书,裁定包含冻结、劃拨被履行人保定玉某公司的銀行存款等。王某惠于2016年11月14日前去本院就履行事項举行谈话。本院于2017年1月10日出具强迫履行裁定书,查封孙某對满城县神星镇玉山村编号為保满國用(2008)字第×××号地皮的利用权,查封刻日為三年。

案外人孙某于2017年5月3日向本院申请中断履行相干裁定书,解封申请人已被查封的相干地皮。本院于2017年8月17日作出裁定书,基于申请履行人(龙某公司)所说起的證据質料不足以證實该出資地皮與被查封的“孙某對保满國用(2008)字第×××号地皮的利用权”的直接對應瓜葛,且被履行人的公司章程與股东會决定存在出資方法纷歧致环境,故在本院(2016)京0105执17795号案件中,中断對满城县神星镇玉山村编号為保满國用(2008)字第×××号地皮利用权的履行。谷良坤作為龙某公司的拜托代辦署理人,于2017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履行贰言之訴,哀求依法判令准予履行“保满國用(2008)字第×××号”地皮利用权。本院于2018年8月1日作出民事裁决书,驳回原告北京龙某電气有限责任公司關于哀求依法判令准予履行“保满國用(2008)字第×××号”地皮利用权的訴訟哀求。

11.谷良坤所录與汤某的通话灌音證實:2018年10月28日灌音中,谷良坤問汤某與王某惠的告貸是不是有問題,汤某说没問題。2018年10月29日灌音中,谷良坤屡次扣問汤某其與王某惠借錢是不是真實,汤某说确切借了,没問題。

12.拘留收禁决议书、拘留收禁清单證實:民警從被告人谷良坤處起获拘留收禁手機1部的环境。

13.公安構造出具的到案颠末、身份證實質料等證實:被告人谷良坤于2019年7月19日到公安構造共同事情;被告人谷良坤的身份信息环境。

14.被告人谷良坤的供述證實:

(1)2019年7月19日:我和汤某是朋侪。2016年5月汤某让我到他的辦公室要咨询告貸問題。我去後他跟我说一個叫王某惠的借了他1000多万元,問我能不克不及打訟事。那時给我拿了一份保定玉某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另有一個不完备不清楚的地皮證复印件。汤某問我王某惠錢還不回来,但有一块地,怎样能把錢要回来或把地要過来。我那時给汤某發了告貸合同,汤某的人填写的内容,我就走了。過了几天汤某叫我曩昔,我见到了叫王某惠的男人,汤某把告貸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玉某公司章程和地皮證复印件给我。我回到我的律所草拟好訴訟手续後找汤某盖印。後我去向陽法院立案。案件受理後汤某本身交的訴訟费。法院叫我開庭的時辰王某惠的状師也在,我说了我的訴訟哀求,王某惠的状師承認告貸并赞成调處,法官看了資料後發明是現金告貸缺乏相干證据,让弥补。第二次開庭王某惠的状師拿了資料交给法官,法官赞成對案件举行调處,告貸真實有用。第二次王某惠状師提交的證据,我没具體看,是公司入账环境和汤某公司的入账环境。汤某称告貸是龙某公司借给王某惠的保定玉某公司1000多万。汤某称王某惠的公司欠工人工資和工程款。我不清晰為什麼王某惠的状師提交龙某公司的入账記實。我代表龙某公司,我没有印象我供给過龙某公司的入账記實。我不記得告貸的日期了。我去汤某公司王某惠也在公司说欠款的事,我問王某惠欠款数额對不合错误及他是不是能還錢,他说錢数没問題,愿意還錢但還不上,想用地還錢,我告訴了他告状的事變。案件调處後我向法院提交履行,汤某供给王某惠公司的財富線索,即地皮證复印件和公司章程。厥後向陽法院對孙某名下的地皮举行查封。2017年孙某提出地皮查封履行贰言,我又在法院提出履行贰言之訴,缘由是汤某说告貸是真正的,法院的履行裁定不合错误。厥後法官奉告我公安構造對此案立案侦察了,我和汤某核實该案的真實性,汤某说没問題。我有给汤某打德律風的两次灌音,他都说告貸是真正的。王某惠和王某惠的状師承認告貸数额,以是我笃信不疑。我历来不晓得汤某的告貸有問題。我没有收過汤某一分錢,就是帮手。

(2)2019年7月20日:前半部門笔录内容根基同2019年7月19日。汤某称以龙某公司名义借给王某惠做法人的保定玉某公司1000多万,那時汤某有收据,可是没有告貸合同,他想要錢,晓得王某惠的玉某公司没有錢,可是有一块地。想要錢没有錢看看怎样把地履行了。我给汤某的建议是若是是出借方和告貸方對究竟和数额承認的环境下,两邊协商一致可以补簽告貸合同。我在辦公室给汤某發了一個告貸合同的样板,發完後我就分開了。约莫過了一個礼拜,汤某让我去取簽好的告貸合同。我有两次灌音,公安構造第一次扣問我前,我给汤某打德律風問告貸是不是真實,他答复的很必定,是真正的。由于王某惠把錢花出去的對不上,次日我又给汤某打德律風,再次核實告貸环境,汤某再次夸大是真實告貸。王某惠和他的状師都承認告貸金额,以是我笃信不疑。我历来不晓得汤某的告貸有問題。這個案件我充公過汤某的一分錢,就是帮手。對汤某和王某惠的子虚訴訟一事我不知情也没介入。

(3)2019年11月25日:我代辦署理這個案子每一個步伐都是依照法令请求做的,我没有子虚訴訟。汤某一向向我许诺告貸是彻底真正的。我作為状師没有权力認定告貸的真實性。汤某给我打德律風说他借出1000多万要不回来,让我去他辦公室帮他看看怎样打訟事。我到他辦公室,他跟我说有個河北的叫王某惠的從他那邊借了1000多万要不回来。我说要打訟事看看證据,我問汤某有哪些證件,有没有告貸协定。他说没有簽榜书面告貸协定,但財政有對方具名的收据。我問他有没有銀行轉账記實,说是現金给的,说不是一次给的,是分五六次给的。我小我認為分五六次告貸1000多万現金是可能的。我問汤某若是打訟事,現金买卖法院有可能请求供给銀行提款記實,證實資金来历。問他王某惠有無给他甚麼工具做担保。汤某说王某惠给他拿了一個地皮證和玉某公司章程做担保。他给我看了两個复印件。我看完章程後给汤某提建议,玉某公司是2015年建立,建立時孙某利用本身名下地皮作價出資250万作為注册資金,占据玉某公司50%股分。汤某请求打訟事追錢是2016年。我之前接触過,若是以什物出資的常常出資價虚高,打訟事經法院评估拍卖什物價會很低。我奉告汤某拿地皮入資,地皮價值一般虚高。若是對方不還錢,法院拍卖地皮,代價至多100多万,汤某的债权很難拿回来。我让王某惠本身去领會王某惠和玉某公司有無其他財富。履行時可以给法院供给線索。我没問汤某這笔告貸是不是有担保人或见證人。由于汤某奉告我他和王某惠是朋侪,他借给王某惠錢是帮忙王某惠。我跟汤某说過,若是让我代辦署理,我只能依照法院的请求让汤某供给證据,最首要的證据是告貸协定。汤某那時说没有告貸协定,我找他补簽一份,他仍是比力共同的。汤某問我告貸合同若何簽,我帮他找了一份告貸合一样本,他们本身去簽,簽完再给我打德律風。過了五六天,2016年5月,汤某簽好合同给我打德律風,我曩昔的時辰汤某给了我6份告貸合同和汤某公司的業務执照、法人身份證复印件,玉某公司的業務执照复印件等。我看了告貸合同,内里商定很是清晰。我在汤某公司跟他谈的時辰快到午時来了六小我,汤某先容是王某惠。我跟王某惠说借了這麼多錢要加紧時候還,王某惠答复说借錢没错,就是如今還不了。王某惠對告貸究竟和数额都承認。我就见過王某惠這一次。我去的時辰我表弟于某1也去了,他给我開車。我看過汤某补簽的告貸合同,在民事案件中當事人那時没簽书面合同的,過後两邊告竣一致,补簽合同是很正常的事。我厥後找汤某要過對方具名的財政收据,我把告貸合同和財政供给的付出笔据查對過,内容是一致的。我認為补簽的合同没問題。补簽的告貸协定是我提供應法院的,法院没有對此案的真實性提出疑义。我還向法院供给了玉某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孙某名下地皮證复印件。我對汤某告貸的真實性历来没有猜疑過,要不我不會代辦署理该案。我和他外甥女谈過爱情,我一向叫他大舅,他經濟气力比力好,我向他核實出借能力的時辰,他向我出示過他小我纳税證實近七八十万,對應的收入最少八九百万。在開庭時,王某惠的@状%5WvEp%師對告%7qu68%貸@究竟和告貸数额都承認,法院對告貸究竟也承認。2018年10月28日至29日,我分两次给汤某打德律風,向他核實告貸真實性,他答复一向很必定。我一向不晓得公安構造對此案已立案。2018年10月27日,汤某给我打德律風奉告我王某惠由于子虚訴訟被抓四個月了,我在打點此案時問過汤某不少次,汤某都必定奉告我没問題,必定真實。在汤某给我打德律風以前,在此案履行贰言之訴時,法官告訴咱们三方孙某被子虚訴訟案已被立案了。我将此事奉告了汤某,汤某奉告我子虚訴訟案件不可立,已撤案,让我给法院写查询拜访申请。我依照汤某的请求给法院寄了查询拜访申请。别的就没動静了。厥後汤某奉告我王某惠被抓,我很不睬解。我認為子虚訴訟跟我不要紧,以是没核實案件是不是已撤案。

(4)2020年3月23日:汤某和他的两個財政职員向司法構造的報告不真實。汤某的財政职員说告貸合同是我在電脑上打印的,這一點不真實,由于我不會用電脑,在单元都是我本身用手写文件然後我的助理某姗给我打印。汤某財政说是我打印的這個环境不真實。汤某的財政说是汤某把告貸合同交给財政,如许的報告和前面说的我打印完两邊盖印是抵牾的。汤某和他的两個財政职員被刑拘以前所做笔录都说告貸是真正的,颠末侦察,他们告貸不真實,阐明他们也坑骗了公安構造。在2018年10月28日和29日两次和我的通话中,汤某一向跟我说告貸没有問題,他從我接這個案子到最後都跟我说是真的,汤某没有跟我说真话。我和汤某措辞的灌音有两次(2018年10月28日和29日),法院開完庭录的,是法院奉告我公安構造子虚訴訟立案,開完庭我去汤某公司找他,問汤某告貸究竟有無問題,汤某说绝對没問題,彻底是真正的,要我安心。@状%5WvEp%師對拜%p9F72%托@人谈话正常环境下不灌音,之以是這两次我灌音,其他的和他的通话没灌音,是由于灌音前一天汤某打德律風说王某惠被抓4個月,我那時担忧汤某没有跟我说真话,我再一次核及時就要留下證据,充辩白明汤某一向是向我说告貸是真正的。

(5)第一次庭审供述:我不認罪,我没有介入子虚訴訟。

我第一次去汤某辦公室是2016年4月尾或5月初,汤某约我去的,说河北一小我欠他1000多万元還不了,問我怎样打這個訟事,我和表弟于某1一块儿去的。汤某跟我说王某惠借了他1000万,一向還不了,怎样把錢要回来,跟我说的時辰供给了地皮證和企業章程,说是典質的。我問他怎样借出去的,是不是有銀行买卖記實,汤某说都是現金,借了五六次,我問是不是有告貸合同,汤某说没有,只有財政收据。我说不可,還款利錢没有商定,法院不會支撑。汤某说找王某惠簽一個,問我怎样写,我归去找了個合同范本。

告貸合同范本不是在汤某辦公室出的,是在我辦公室從我電脑里打印的,我和我表弟送曩昔的,范本出借人和告貸人都是空缺的。第二次去汤某那是汤某给我打德律風让我取合同,我和于某1去的,我把地皮證复印件、企業章程、業務执照副本和告貸合同(六份)看完,我要回我辦公室筹备質料,临走的時辰来了两小我,汤某先容了個子矮的是王某惠,我跟王某惠说這麼多錢要加紧時候還,王某惠说錢没問題,但工程没干完,工程干完必定能還錢,我就走了。我归去给汤某筹备告状質料,過了一两天,我找汤某盖印,盖印在汤某財政的辦公室,我筹备好告状質料次日,汤某给我的告貸合同、地皮證复印件、企業章程等證据。厥後法院让弥补的付出凭證,付bcr娛樂城,出凭證也是汤某给我的。我没看出告貸合同和付出凭證有問題。王某惠何處的質料是汤某给我的,應當是第二次的時辰在袋子里装着。我一向認為告貸是真正的,我没有對每份合同都逐字對账,但我對告状数额查對了。我做了25年状師,重要做房地產,不懂財政上的事。這個案子我充公状師费,我和汤某熟悉好久了。這個案子没有什其他本錢,跑腿出差去保定,都是我本身出的用度。訟事打完我也没有要錢。

立案以後汤某本身去交费,我是汤某的代辦署理状師,對方状師叫于某2,我不熟悉對方状師,在出庭時表示出来是王某惠请的。厥後我收拾質料時發明于某2是金某公司的法令参谋,我反過来想可能有問題。第一次没有调處,法院認為證据不充實,让两邊归去弥补證据,厥後于某2提交了一份證据,我提交的不是太清晰了。第二次法院出的调處书,汤某的龙某公司申请履行,我和履行法官一块儿去的保定,先去的河北工商局,调取档案挂号,确切是孙某入資的,厥後又去對响應的地皮举行查封,孙某提出履行贰言,把地皮又解封了,我出于對當事人卖力,又去找了汤某。付出凭證和告貸合同是我提供應法院的,但我那時没注重。

汤某、王某惠關于我的證言没有實话,我历来没出主张,我没有犯法念頭。我屡次向汤某通话核實告貸是不是真實,并录了音,我的灌音是客觀的,能颠覆汤某的话,若是我是危害代辦署理會在合同中写的很是清晰,咱们没有商定,我不收取汤某任何用度。王某惠的状師是汤某找的,他们把事變都推到我身上。汤某找我的時辰给我看了玉某公司章程和地皮證,證實玉某公司有這個財富,我想不到這是要陵犯第三人孙某长處。我不熟悉聂某、郎某,我没口述過合同,我是回我辦公室供给的合同范本。我作為状師,给當事人供给范本時我不晓得他们是子虚訴訟。

(6)第二次庭审供述:汤某2019年7月20日的證言和我的灌音可以或许相互吻合,這個灌音是客觀的,汤某不晓得我灌音了。

以上證据,颠末庭审举證、質證,本院對相互印證的部門予以确認。被告人谷良坤及其辩解人對同案王某惠、汤某的供述、證人聂某、郎某的證言提出贰言,本院连系在案證据环境,對上述贰言及辩方關于被告人谷良坤不组成子虚訴訟罪的辩護及辩解定见,综合回應以下:

1、關于辩方有贰言的言词證据可否被采信

關于辩方所称王某惠和汤某所述不属實,且二人作出谷良坤自始晓得子虚訴訟的供述是為了推辞责任的定见。經查,同案王某惠、汤某均先于被告人谷良坤到案,已因犯子虚訴訟罪被判處科罚。聂某和郎某因在侦察構造及查察院打點王某惠案件時,對與案件有關的情节,成心向辦案構造作子虚證實,组成伪證罪,均被判處科罚。四人在被公安構造抓获归案後,所做笔录就子虚訴訟的關頭性問題,均履历了一個從不照實供述到照實供述的進程。四人并未因、也不會因向侦察構造或查察院交接谷良坤的举動而减輕或罢黜本身罪恶的後果。四人在言词證据中,就谷良坤對告貸是不是真實存在,谷良坤是不是帮忙建造告貸合等同質料和谷良坤得悉行将案發後的举動等方面均有触及。

一、就谷良坤對告貸是不是真實存在,同案王某惠称——“2015年炎天汤某让我去北京某大厦找他,我去後见到他和一位男人在,汤某先容男人是谷状師,汤某说可以把這块地發生一告状訟,再把這告状訟弄到法院审訊。我说我在北京不要紧,汤某说可让谷状師代辦署理這起案件。”“汤某说谷状師會放置一個子虚的訴訟,他會建造證据,让我共同谷状師具名、盖印。”“写告貸合同前,汤某當我的面跟谷良坤说了子虚訴訟的事,汤某就没借錢给我,以是我、汤某、谷良坤都晓得告貸合同是假的。”同案汤某称——“有一次王某惠来公司找我,那時我跟谷良坤状師在我辦公室正在说我公司其他案件。王某惠说玉某公司的股东孙某一向在告工商局,说企業注册手续是子虚的。王某惠還给我看了满城法院一审的裁决书和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的裁决书。二审裁决了工商局胜訴,王某惠就感觉本身的股分和法人身份塌實了。那時谷良坤状師指出王某惠和刘某涛一共占据40%股分,孙某和另外一名股东占60%股分,王某惠在公司的职位地方仍是不不乱。谷良坤状師問王某惠這块地投資了几多錢,王某惠就计较出1800万用度,说他本身投資800万。谷良坤说剩下的資金可让我和王某惠之間虚構個告貸合同。让王某惠找我借1020万元。”“那次王某惠找我说保定地皮的事,谷良坤也在我辦公室说承德人的事,谷良坤听了後就让咱们弄一個子虚訴訟,让我跟王某惠做一個告貸协定,如许孙某就不敢闹腾了。”王某惠和汤某的上述供述均能證實谷良坤對王某惠公司與汤某公司之間不存在真正的告貸這一關頭點是自始知情的。固然汤某于2019年7月20日的供述就该情节存在频频,但厥後面的供述和庭审作證均就谷良坤知情告貸不存在予以了重申,故本院對汤某2019年7月20日的供述不予确認。

二、就告貸合等同質料的筹备,王某惠称——“汤某放置公司管帐依照谷状師的放置打印了告貸单和進账凭證等證据,我就在捏造的證据上具名盖印了。告貸錢数和時候都是谷状師放置管帐写的。”“我和汤某的告貸合同是谷良坤写的,汤某辦公室有電脑,谷良坤用電脑打的字,與合同對應的单子是那两個管帐做的……谷良坤用電脑打完了合同後,拷在優盘交给了小青,小青拿到了汤某管帐那屋,管帐把告貸合同打印出来又复印的。在谷良坤写告貸合同時,汤某的两個管帐進来過,按照阿谁告貸合同做根据。”汤某称——“王某惠和谷良坤状師两人就依照動工期和工程排期起草出6次告貸時候、告貸数额。谷良坤還設計了我小我出資後以公司名义向玉某公司告貸的子虚究竟。谷良坤那時就拟出告貸合同和付出凭證。我放置公司管帐聂某和出纳郎某依照谷良坤起草的告貸合同和付出凭證建造了6次子虚告貸合同和付出證實。”聂某称——“汤某让我用他辦公室的電脑打印告貸合同,那時是谷状師口述的,他说一句我打一句,在電脑上打出来文本後,我回到本身辦公室打印出来,以後在我辦公室依照告貸合同手工填写了付出笔据。”“谷状師口述,我在電脑上敲字,我彻底是依照谷状師口述的内容敲的,没有一點分歧。”“汤某让我打印個工具,他说谷状師说甚麼我打甚麼,我打印的時辰發明是告貸合同,那時是谷状師口述,我按照他说的在電脑上打字,打好第一份告貸合同後,谷状師那時還给了我几個日期和金额(是他直接给了我一张写了日期和金额的纸仍是他口述我記到纸上的我記不清了,但必定是谷状師给我的日期和金额)。全部進程都是谷状師口述,我記實内容,這個進程中汤某和王总咱们都在一個辦公室。”郎某称——“厥後是聂某依照汤某说的經由過程電脑打印了告貸合同和告貸条。”“聂某说王某惠向汤某告貸写了六份告貸合同和付出凭證,是谷良坤状師帮着排的時候和金额,写的合同。”上述同案供述和證言均能證實聂某依照谷良坤的口述在電脑上打出了告貸合同,谷良坤對合同的時候、金额知情,固然王某惠的供述就详细谁在電脑上打的字與其他所述有所分歧,但後三人的言词證据可以或许相互印證,不影响對谷良坤親身介入制定告貸合等同證据的認定。

三、就得悉行将案發後谷良坤的举動,王某惠称——“汤某叫我到北京说此事,让我给谷状師打德律風,我给谷状師打德律風後,他说向陽公安局已立案了,而且到向陽法院查询拜访此事了。我到汤某辦公室找他,汤某给我看了谷状師给他發的立案通知书照片。”“厥後我找汤某说此事,汤某让我给谷良坤打德律風,谷良坤在德律風里让我打死了也要抗住,说否則事就大了。”汤某称——“厥後昌平經侦来找我领會過环境,我跟谷良坤和王某惠说了這件事。谷良坤说這件事我和王某惠两小我都要死扛。我和王某惠就依照谷良坤说的做了。包含厥後王某惠被向陽公循分局抓获今後,差人找我领會环境,我也是依照谷良坤状師说的死扛给過王某惠1020万現金。”“厥後昌平經侦来找我领會過环境,我跟谷良坤和王某惠说了這件事。谷良坤让我和王某惠咬死有現實告貸,若是说了真话大師全完,最惨的就是他。我和王某惠依照谷良坤说的,一向跟差人说有告貸。王某惠被抓後,差人找我领會环境,我一向没認可。”上述王某惠和汤某的供述可以或许證實,谷良坤恰是由于自始晓得子虚訴訟的究竟,才在得悉行将案發後让王某惠和汤某“抗住”,致使王某惠和汤某在前几回供述中均未照實供述。

而被告人谷良坤在供述中,自始否定通晓王某惠和谷良坤不存在告貸瓜葛,否定親身介入建造了告貸合同,称仅是给了汤某一方告貸合同的模板,称本身一向認為王某惠公司與汤某公司的一千余万現金告貸是真正的。被告人谷良坤的上述供述與其他言词證据互相抵牾,本院對谷良坤的相干供述不予采信,對四人在言词證据可以或许相互印證的部門予以确認。

2、關于谷良坤供给灌音可否被采信

谷良坤認為其供给的灌音可以或许證實其自始不晓得告貸為假。灌音中,谷良坤均問汤某與王某惠的告貸是不是有問題,汤某说没問題。汤某對该灌音的回應為——“那時谷良坤奉告我案件已依照子虚訴訟在向陽分局立案了,他给我打電说他會给我打德律風問我告貸是不是真正的,让我在德律風中共同他说是真正的。以後他就给我打了德律風,在德律風里問我告貸是不是真正的,我依照谷良坤以前教我的说告貸是真正的,我還在德律風里骂了一句差人。内里的内容是谷良坤让我共同他说的,谷良坤说别把這個事牵涉上他。”

經查,灌音證据作為視听資料的一种,其證据种类的特色决议该类證据應當同其他證据综合利用,從而决议是不是可以或许作為定案根据。本案中,该两份灌音時候系2018年10月28日和2018年10月29日,两份灌音時候距離仅一日,该時候段間隔同案王某惠被抓(2018年6月2日)已時隔四月有余,汤某在此時還没有被采纳强迫辦法,连系汤某到案早期拒不認罪的表示,不解除作為职業状師的谷良坤系為了後续减輕罪恶而與汤某通同好後成心拨打德律風,即汤某的上述回應存在公道性。故對灌音證据本院不予采信。

3、综合全案證据對被告人谷良坤辩護的回應

在案六份告貸合同中,有五份關于告貸金额和現實收款金额均纷歧致,一份付出笔据将2015年5月30日写成為了2016年5月30日。與之對應的聂某的證言称——“那時谷良坤让写的是2015年的告貸合同,可是那時是2016年,以是我在手填付出笔据時候的時辰随手写成為了2016年(這個是笔误),谷良坤说的都是2015年。”王某惠称——“除我和汤某外,谷状師、汤某部下的两個管帐也理當承當责任。這個子虚訴訟不少缝隙都是他们做的,如果没有缝隙也欠好認定子虚訴訟,汤某部下两個管帐把账、時候给弄错了,缝隙百出”。

谷良坤在供述中称“第二次王某惠状師提交的證据,我没具體看,是公司入账环境和汤某公司的入账环境。……我不清晰為什麼王某惠的状師提交龙某公司的入账記實。我代表龙某公司,我没有印象我供给過龙某公司的入账記實。我不記得告貸的日期了。”“我厥後找汤某要過對方具名的財政收据,我把告貸合同和財政供给的付出笔据查對過,内容是一致的。我認為补簽的合同没問題。补簽的告貸协定是我提供應法院的。”

谷良坤作為龙某公司的代辦署理人,介入结案件訴訟、履行的全進程。龙某公司的相干質料由王某惠公司的状師向法庭供给,谷良坤對此的诠释為不清晰。连系前述书證的较着瑕疵及其他同案供述、證人證言的内容,本院認定谷良坤自始對王某惠與汤某公司不存在告貸瓜葛知情,谷良坤介入了子虚訴訟,举動组成子虚訴訟罪。

本院認為,被告人谷良坤伙同别人以假造的究竟提起民事訴訟,波折司法秩序,其举動已组成子虚訴訟罪。北京市向陽區人民查察院指控被告人谷良坤犯子虚訴訟罪的究竟清晰,證据确切、充實,指控的罪名建立。鉴于被告人谷良坤有主動投案情节,本院對其在量刑時酌予斟酌。對被告人谷良坤關于其不组成子虚訴訟罪的辩護及其辩解人的相干辩解定见,本院不予采用,来由前文已述。在案之物品一并予以處置。综上,按照被告人谷良坤犯法的究竟、犯法的性子、情节及對付社會的風險水平,本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察院關于打點子虚訴訟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問題的诠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一条之劃定,裁决以下:

1、被告人谷良坤犯子虚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從裁决履行之日起计较。裁决履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取保候审前被羁押的3日亦予折抵刑期。即自2019年11月25日起至2021年11月21日止。罚金于本裁决见效後1個月之内缴纳)。

2、在案之手機一部,發回被告人谷良坤。

如不平本裁决,可在接到裁决书的第二日起旬日内,經由過程本院或直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书面上訴的,理當提交上訴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魏 颖

人民陪审員  邢海燕

人民陪审員  王艳芬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书 記 員  郭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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