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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類案檢索:工程尚未结算,發包人主张訴訟时效超過不予支持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3-4-17 20:26
標題: 類案檢索:工程尚未结算,發包人主张訴訟时效超過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188条 向人民法院哀求庇護民事權力的訴訟时效时代為三年。法令還有劃定的,按照其劃魔龍傳奇外掛,定。
  訴訟时效时代自權力人晓得或理當晓得權力遭到侵害和义務人之日起计较。法令還有劃定的,按照其劃定。可是,自權力遭到侵害之日起跨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庇護,有特别环境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權力人的申请决议耽误。

問题:工程未结算,是不是合用訴訟时效?

谜底:工程未结算,工程款债權還没有發生,承包人的權力未遭到侵害,發包人提出訴訟时效抗辩的,不予支撑。

案例一:最高炫海娛樂城,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112号裁定

裁判法则:裕荣公司與暨阳公司签定三份《扶台中搬家,植工程施工合同》,触及三部門工程内容,除2011年12月30日新余市財務投資评审中間出具《造价审核成果确認表》明白裕荣公司承建的新余市市级構造干部室第楼3#、4#楼桩基工程价款外,其余两部門工程价款一向存有争议、未能肯定,故谈不上工程款的應付时候,和裕荣公司晓得或理當晓得其權力遭到侵害或陵犯的問题,且暨阳公司已付1300万元工程用度亦未明白详细针對哪部門工程。1、二审裁决据此将裕荣公司向一娛樂城體驗金500,审法院告状请求暨阳公司付出工程款的时候,即2012年8月16日,作為暨阳公司應付工程款之日,進而認定裕荣公司的訴訟哀求并未跨越訴訟时效时代,并没有不妥。

案例二: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4644号裁定

裁判法则:訴訟时效作為敦促權力人尽快行使其所享有民事權力的法令轨制,法令對付其起算时候举行了明白劃定,即自權力人晓得或理當晓得其權力遭到陵犯之日起计较。本案中,固然景泰公司于2010年1月16日即向鸿盛公司提交结案涉工程的结算陈述,但因為诸多缘由,两邊并未举行工程价款的终极决算,對付鸿盛公司是不是加害了景泰公司的债權哀求權,在本案訴訟前仍处于不肯定状况,故鸿盛公司主意张金龙等五人的告状已跨越訴訟时效,无究竟根据。

案例三: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284号裁定

裁判法则:4、關于南通扶植公司告状主意付出工程進度款是不是跨越訴訟时效的問题。《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民事案件合用訴訟时效轨制若干問题的劃定》第五条劃定,當事人商定統一债務分期實行的,訴訟时效时代從最後一期實行刻日届满之日起计较。工程進度款是工程款的一部門,因两邊對结算有争议,案涉工程至今還没有结算,按照该司法诠释的上述劃定,南通扶植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訴请付出工程结算款,重审中于2015年9月1日變動為付出工程進度款,并未跨越訴訟时效。

案例四: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3043号裁定

裁判法则:(二)關于孙铁追索案涉工程款的訴请是不是已過訴訟时效的問题。《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民事案件合用訴訟时效轨制若干問题的劃定》第六条劃定,“未商定實行刻日的合同,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劃定,可以肯定實行刻日的,訴訟时效时代從實行刻日届满之日起计较;不克不及肯定實行刻日的,訴訟时效时代從债權人请求债務人實行义務的宽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较……。”本案中,扶植工程施工合同的两邊當事人對案涉工程并未举行结算,工程欠款数额一向未肯定的究竟均予以承認,两邊也并未就工程结算时候及付款时候作出明白商定,是以,孙铁作為债權人可以随时请求實行,原裁决認定孙铁提起本案訴訟并未跨越訴訟时效时代并没有不妥。

案例五:北京市高档人民法院(2017)京民申4188号裁定

裁判法则:本院經审查認為,對付訴訟时效問题,本案中,两邊就涉案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從未告竣一致,工程款未终极肯定,且巨丰公司就涉案工程款已提起過訴訟但未經法院實體审理、裁决,终极仍未肯定工程款金额,故在两邊的權力义務瓜葛尚不明白的环境下,两审法院未确認北苑丰田公司的告状跨越了訴訟时效时代,并没有不當。(收拾/北京和铭状師事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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