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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青少年應该知道的法律常識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4-8-12 18:45
標題: 青少年應该知道的法律常識
青少年是故國的将来,民族的但愿。保护青少年的正當權柄,特别是保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正當權柄,是家庭、黉舍、社會、國度的配合责任,全社會都理當举措起来,配合營建杰出社會情况,把青少年长處實現好、保护好、成长好,促成泛博青少年康健發展。下面請跟从小编一块兒来领會一下與青少年相干的法令知識吧!

1、與未成年人有關的法令重要有哪些?

(一)專門庇护未成年人的法令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庇护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预防未成年人犯法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义務教诲法》

(二)内容中有關于未成年人的法令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宪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妇兒童權柄庇护法》

2、未成年人權力重要有哪些?

生命康健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光荣權,声誉權,财富所有權,担當權,著作權、專權力等常識產權,受教诲權和法令付與的其他權力。

3、未成年人保护正當權柄的路子有哪些?

1.向有關主管部分申請解决;

2.向公安構造报案;

3.向人民查察院举行控訴;

4.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訟。

當未成年人正當權力遭到陵犯後,未成年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有權應用法令手腕庇护未成年人的正當權力。

除司法庇护,保障未成年人正當權柄的方法法子另有家庭庇护、黉舍庇护、社會庇护。

4、未成年人民事举動能力的春秋尺度是若何划分的?

民事举動能力春秋划分有3個尺度: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無民事举動能力,必要由其法定代辦署理人代辦署理施行民事法令举動。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定民事举動能力人,施行民事法令举動由其法定代辦署理人代辦署理或經其法定代辦署理人赞成、追認;可是,可以自力施行纯获长處的民事法令举動或與其春秋、智力相顺應的民事法令举動。

3.十八周岁以上的天然报酬成年人。成年报酬彻底民事举動能力人,可以自力施行民事法令举動。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本身的劳動收入為重要糊口来历的,視為彻底民事举動能力人。

5、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春秋是若何划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责任春秋】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法,理當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附近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危險致人重伤或灭亡、强奸、掳掠、销售福寿膏、纵火、爆炸、投放伤害物資罪的,理當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附近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危險罪,致人灭亡或以出格残暴手腕致人重伤造成紧张残疾,情節卑劣,經最高人民查察院批准追訴的,理當负刑事责任。

對按照前三款划定究查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理當从輕或减輕惩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惩罚的,责令其怙恃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束;在需要的時辰,依法举行專門矫治教诲。

6、审理未成年人犯法有哪些特别原則

(一)从宽處置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童顏針, 四款,對按照前三款划定究查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理當从輕或减輕惩罚。

(二)不合用极刑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九條脫毛膏,,犯法的時辰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讯的時辰有身的主妇,不合用极刑。所谓犯法的時辰是指施行犯恶行為的時辰。若是犯法的時辰不满18周岁,即便审讯的時辰已满18周岁也應合用本條划定。

(三)教诲、傳染感動和拯救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庇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條划定,對违法犯法的未成年人,履行教诲、傳染感動、拯救的目標,對峙教诲為主、赏罚為辅的原則。

(四)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力的原則

未成年人在刑事訴訟進程中,除保障其享有刑事訴訟法所划定的作為任何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訴訟權力外,另有作為未成年人所享有的一些出格權力:

1.法定代辦署理人的在場權。

2.得到指定辩解的權力。

(五)不公然审理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五條划定,审讯的時辰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然审理。可是,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辦署理人赞成,未成年被告人地點黉舍和未成年人庇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参加。

(七)周全查询拜访的原則

周全查询拜访原則是指司法职員在處置未成年人案件時,不克不及仅从惩罚的目標動身,知足于對案件究竟和證据的查询拜访。還要基于教诲、拯救的目標,對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状态及其糊口情况举行周全的查询拜访,需要時還要举行醫疗查抄和生理學、精力病學果断。

周全查询拜访原則要贯串刑事訴訟的始终,而不限于法庭查询拜访。贯彻周全查询拜访原則,可以周全掌控未成年人的糊口、發展情况,领會其人格、本質等環境,查明犯法的缘由和前提。這不单有益于准确處置案件,并且對選擇准确的法子和路子對其举行教诲、拯救也是颇有需要的。

7、青少年遭到危險時该若何保护本身的權柄?

《中華人民共和國3a娛樂城,民法典》相干划定:

【人身侵害補偿范畴】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陵犯别人造成人身侵害的,理當補偿醫疗费、照顾护士费、交通费、養分费、住院炊事補贴费等為醫治和病愈付出的公道用度,和因误工削减的收入。造成残疾的,還理當補偿辅助用具费和残疾補偿金;造成灭亡的,還理當補偿丧葬费和灭亡補偿金。

【监护人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举動能力人、限定民事举動能力人造成别人侵害的,由监护人承當侵權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輕其侵權责任。

有财富的無民事举動能力人、限定民事举動能力人造成别人侵害的,从本人财富中付出補偿用度;不足部門,由监护人補偿。

【拜托监护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條:無民事举動能力人、限定民事举動能力人造成别人侵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拜托给别人的,监护人理當承當侵權责任;受托人有错误的,承當响應的责任。

【教诲機構對無民事举動能力人遭到人身侵害的错误推定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無民事举動能力人在幼兒园、黉舍或其他教诲機構進修、糊口時代遭到人身侵害的,幼兒园、黉舍或其他教诲機構理當承當侵權责任;可是,可以或许證實尽到教诲、辦理职责的,不承當侵權责任。

【教诲機構對限定民事举動能力人遭到人身侵害的错误责任】第一千二百條:限定民事举動能力人在黉舍或其他教诲機構進修、糊口時代遭到人身侵害,黉舍或其他教诲機構未尽到教诲、辦理职责的,理當承當侵權责任。

8、若是怙恃仳離,未成年人扶養問题若何解决?

(一)怙恃仳離後,未成年人的扶養教诲怎样辦?

1.怙恃两邊可以协商决议未成年後代的扶養權。

2.仳離後,不满两周岁的後代,以由母親直接扶養為原則。已满两周岁的後代,怙恃@两%HqBW5%邊對扶%J9Fog%養@問题协定不可的,由人民法院按照两邊的详细環境,依照最有益于未成年後代的原則裁决。

3.後代已满八周岁的,跟从父親仍是跟从母親一块兒糊口有争议時,理當尊敬其真實意愿。

(二)怙恃不實行對未成年人的扶養义務怎样辦?

怙恃不實行扶養义務的,未成年後代或不克不及自力糊口的成年後代,有請求怙恃给付扶養费的權力,未成年後代有權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訟。

(三)怙恃仳離後,怙恃和後代還存在法令瓜葛嗎?

怙恃與後代間的瓜葛,不因怙恃仳離而解除。仳離後,後代不管是由父親仍是由母親直接扶養,還是怙恃两邊的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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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怙恃仳離後,後代可以請求没有配合糊口的父親或母親举行探視嗎?

仳離後,不直接扶養後代的父親或母親,有看望後代的權力,另外一方有协助的义務。行使看望權力的方法、時候由當事人协定;协定不可的,由人民法院裁决。父親或母親看望後代,晦气于後代身心康健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断看望;中断的事由消散後,理當規复看望。

(五)怙恃已灭亡或怙恃無力扶養的未成年人可以請求爷爷奶奶扶養嗎?

有包袱能力的祖怙恃、外祖怙恃,對付怙恃已灭亡或怙恃無力扶養的未成年孙後代、外孙後代,有扶養的义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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